“很久没说话了吧?”莺歌站在我家门前的那个路口时,天际还有着一些微蓝的光线,她娇小的身躯靠着一根很高的电线杆,看起来有些形影单只。
“是啊,仿佛我们已经分开生活了好多年的样子,可明明你从家里走到我家也就需要十分钟。”我笑了笑,走在了她的右手边,和她很有默契的向着远方走去。
莺歌和我再次见面是在初中毕业五年之后,在这之前我和她有过几次相见,但我和她都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匆匆分别了。
“明天我就要回学校了。”我借着路边的那户人家的灯光,认真的看了看她的脸,她似乎没有变化,大眼睛底下的卧蚕很是丰腴,看起来依旧是五年前的那个样子,连头发也似乎没有长过。
“对啊,我刚回家你就要走了啊,今晚我不过来就见不到你了。”莺歌侧着头看着我,“你真的长得好高了啊。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你和我差不多高的。”
“是吗?我觉得,现在这个身高刚刚好啊。”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她头发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柔软。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我可没有这么大的勇气,而且此刻,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很是浓郁的罪恶感,我收回了手,尽量笑得自然了一点。
“没错啊,男孩子就应该长得高一些嘛!”莺歌笑了笑,已经入春了,天气已经不是太冷了,她穿着一块黑色的长款风衣,没有扣上扣子,里面的卡其色毛衣搭配着,看起来很是不错。
“去哪啊?”莺歌走着走着,突然问过我一句,我从未和她单独走过这样一段路,这种感觉很是奇妙。
“就往前走吧,走到合适的地方就往回走,我送你回家。”我觉得莺歌似乎瘦了,比初中的时候还要瘦,于是问过她。“你现在还不到一百斤吧?”
“嗯,刚好九十。”她把插在外套口袋中的手向外扬了扬,步伐很是轻巧。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没有打开手电筒,今晚月亮不是很明亮,一抬头就可以看得见满天星河。
莺歌听我说了这几年经历的一些事情,她很容易被我逗乐,我可以想象得到她那弯弯的眉毛。
“你说你们这里的大人见到你和我在这里走会不会乱说?”莺歌走到前面一点点,回头看着我。
“肯定会,不过没关系,我明天就走了。”我说得很释然。“我们又不是小孩子了。”
“嗯哼。”莺歌抿着嘴,想要表达什么我猜不到的信息。
“你还有和很多初中同学联系吗?”我问莺歌。
“没啊,基本上都断了。”莺歌的话语里听不到我意料之中的遗憾。
我们初中的那一届只有200个人,喜欢莺歌的男生有二十七个,包括了我们班前十名里七个男生之中的六个。这听起来像是一个荒唐的故事,可这确实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有人为了她而打架退学,但那个人不是我。
“那时候喜欢你的人不是很多吗?”我很是调侃。
“哎呀,就不要再说那些事了。”莺歌低着头,语气里有些嫌弃,我其实不清楚她嫌弃的是那时候的自己,还是那时候追求自己的人。其实追求她的人跨度很大,有成绩很好的,也有打架很厉害的,我处在两者之间,什么也算不上。对我而言,我与那些竞争对手唯一算得上优势的,就是我从小就和她同班,算上初三的话整整有十年。
“追过你的那个第一名都进清华了。”我继续调侃她,在谈论过去的这些时间里,我和她已经走了一个来回了。
“你还和他有联系吗?”莺歌问我。
“没,感觉我和他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想了想那个全市第一,想起了他和我的那段寡淡的友谊。
“嗯,也就这样吧?”莺歌继续低着头。我和她一起停在了她家不远的一个水泥坪里,有人用电筒照我们,我们都忍着笑,没有回头。
“这些年喜欢你的人一直很多吧?”我其实是在猜这件事,莺歌最完美的是性格,和她相处一久就很容易被她吸引。她有一种特殊的磁场,真的不适合靠近。
“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莺歌的肯定在情理之中,但我还是有些惊讶。“不过我的感情经历还是零。”她喃喃说道。
“哦??你居然一场恋爱都没谈过?”我很是好奇,喜欢她的人一直都有,她居然也这样子孤孤单单的活了接近20年。
“是啊,我喜欢一个人,很久了,差不多六年了吧?”莺歌抬着头看星星,差不多快十点了,农村里灯光基本都熄灭了。星光不是很亮,但我可以看得到她闪着光的眸子,看得到,她从心底流露出来的,那五颜六色的情感。
“六年。”我重复了这个数字,突然觉得这是一个漫长而遥远的距离,遥远到,我都猜不到她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
“不和你说了吧。我的故事说完的话,你都可以写一本书了。”莺歌隐藏在夜色中的笑容很是温柔,藏在笑容里的沉默像是一首写给爱人的歌。
“是时候回家了吧。”莺歌的话里隐藏了一些情绪,我送她回到家门口的途中,有些欲言又止。
在我自己回家的路上,我写下了一句话:
愿往后岁月里,彼此过都能得安分静好。我们再次重逢时,既可以谈论曾经一起度过的青春,又可以语带祝福的谈论各自的爱人。
这句话我发给了她,可她很久之后才回复了我,其实有些女孩对文艺不感兴趣,我想,他也是的吧。
在家里,我切了很久的歌才停了下来,耳机里传出的是老狼的那首《虎口脱险》的口琴前奏,我用力的回想这五年之前的那些事情。
那时候,我们一个农村的初中,总共才那么一点点人,没有人会吉他,也没有人会口琴,没有纸醉金迷的生活,也没有堕胎与自杀,那时候的我们,其实离文艺与故事很是遥远,很多人萌生的感情,都自然而然的落在了ta的同桌身上。
那是一个盛产初恋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对于很多人来说,莺歌在那个年代是那样的特别。而究竟是那时她的心城固若金汤,阻隔了千军万马,还是她不经意的一颦一笑,沦陷了许多座城,其实,莺歌自己也不清楚。
初识青春,我们都荒唐得像个醉汉,在被父母称之为洪水猛兽的早恋面前,终究,还是有人去冒了那个险。
莺歌像不忍冒险的人,又像仁慈而善良的虎。
(来自:自由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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