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给自己定的小目标,基本全部都完成。
包括找到一个知冷知热的爱人。
有人说我命中有贵人,仔细回想,觉得最大的贵人是我自己。特别是年纪大了后,越来越明白自己要什么。不喜欢的人就不理,惹我生气的直接删除,喜欢的女孩直接告诉她,我们也成了很好的朋友。
在三十岁时,能交到朋友也不容易,活得越来越任性,也未尝不好。
可能整个人心态都放松了吧。
然后就遇到了隔壁老王。
虽然,刚开始也不怎么美好。
异地,又都不咋了解。我高冷,老王又傻,在微信上讲话有一搭没一搭,电话里根本没话讲。喜欢问我的爱好是什么,说这样才能了解我,我说:我爱好钱;还喜欢问我想不想了解他,我说:不想。结果直男生气了,我们又回到了陌生人。
中间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是不是过早给人下结论了,至少要考虑下年底的KPI能不能完成,也想起《傲慢与偏见》这本让我起鸡皮疙瘩的书,还是决定给他一个台阶,下不下来就看他自己了。
结果他连滚带爬,一发不可收拾。
出地铁第一眼就认出我,后面就盯着我看,刚开始还能装装瞎看不见,次数多了搞得我这猛女都怪不好意思。
还是可惜了老王,一点都没有遵守伟大IT者娇羞的风范。
说什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取决于一方先耍流氓。
然后把猛女死死抱住,也不知道这么瘦,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
现在我生气了,也是箍得紧紧的,在挣脱中耗费了力气,然后气也就消失了。
反正他是找到哄我的方法了。
不然我这倔驴,平时跟家里人生个气,都要十天半个月,他们不主动,我就不说话。天生学不会主动的人,也不知道老王能忍多久。
反正看起来很老实,实际上道理一大堆的老王,还好嘴巴不硬。
我就喜欢他这软软的性格,很多时候也不好意思生气。
可是老王说,他以前要比我倔一百倍。
可能这就是最好的时间吧,让我们在合适的时候遇上彼此。
还有他唱歌,五音也完全不在音调上;歌词就一句话,还要漏掉两个词,和我爸五十多岁的人有得一拼。
但我无意中哼过的一句歌词,“爱情魔力转圈圈”,他已经哼唱两天了。
开心了也唱,无聊了也唱,开车也唱,走路也唱。
老王变成了老小孩。
小孩早上给我我一个吻,他说:宝宝,情人节快乐呀~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
他让我看到,原来猛女也很娇羞。
也许这就是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
互相变得柔软,互相包容。
今天老王送的情人节礼物。
口红和香水!
非常程序员......
口红颜色不太不太适合我!!(以后我们去试颜色)
香水很好闻!!!
所以还是很开心啦~
请看,老王认真拆礼物!
(希望,每个有你的日子里,都是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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