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轮又一轮,又开始达成了共识,对于这个有两条路,
第一,卖给第三方
一比二的比例出售房子,一起分割房产,在出卖之前,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够居住进去,转租给第三方,采用以租还贷的方式,还贷比例为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并且房东的钱会分别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打给两个房东,两个房东通过银行卡转账到房贷卡,并且签订还贷合同.其次,房租出售双方签订的协议,需要让律师看,并且去公证处公证.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解决,最好的方式就是双方把房子卖了,达到共赢.
第二,打官司,让法律来判这个房子
如果不打官司,这个款我始终拿不到,导致我没有办法去购买另外的房子,没有地方和女朋友一起生活,周期太长,我没有时间去等待卖掉后要得的款项.但是打官司就可以得到一个结果.如果房子我得(因为我占得份额多,并且是共同关系,不属于夫妻,所以按照首付比例来分),那么我会抵押这个房子,再去购买一套房子,如果这个房子她要,那么,她赔我这个钱,我也可以去周边再去购买一套可以使用亲自居住温馨的房子.这个官司对我输赢来讲,我是应该去打的.无论输赢我都愿意去接受.赢了我有房子,输了我有钱,至少我看到了这个结果.现在我又没有钱又没有房子,是很恼火的.如果我最近得到那六万,然后再抵押贷款老家的门市,估计10万是可以的,这就有16万,买一套房子在新都,第一,我有住的地方了,第二,这边的房子就当做投资.她老公那边房子装修好了,也有地方住,我和她都不会急着卖出去这套房.从而我也不会把精力捆绑在这个房子了,有个更多的选择,突然想起了康永哥说的一句话,人为何要力争上游,因为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权,有更多的主动权.我觉得这个方法是可行的,要跟爸爸好好商量下.
要是你是我,你早就把我给做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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