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法律思维课讲个好玩的事情。中午和哈佛法学院的前辈吃饭聊天,席间被问到我还想不想回去上学,我半开玩笑地说:不用了,因为我已经没有名校情结了。不过你们要是请我去讲个课,那我可能考虑考虑。
结果没想到前辈有点儿认真,说讲课就算了,要是我去法学院做个讲座,可以说点儿什么话题。
我是这么答的:学法律的人,大量阅读、细节研究、散乱信息内寻找关键逻辑的能力先不说,他们还具备三个思维上的优势:
第一,法律人会很重视风险这个东西,这个是职业天性,不用多解释了。在混沌复杂的系统内,管理风险的重要性比获得回报要大很多;
第二,法律人天然带有「不可知论」的视角。比如我们看过各种美剧都知道,法律认定的事实和客观发生的真相并不是一个东西,或者说,没人能获得绝对真相,大家只是在使用方法尽量接近它而已。从骨子里理解客观世界的不可知性,对做决策和做判断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你们搞法律的都很能熬夜(不是划掉)。应该是,搞法律的都懂得什么叫优化全局目标。比如很多案例,都是从情理上确实不该这么判,但是为了更大的社会福祉,为了维护未来更多人的利益,不得不这么做。这个东西本身就是很反直觉的,但关键时刻会很管用。
重视风险、理解不可知、在意全局目标——这套思维方式要是去做投资,天生赢在起跑线啊。甚至比学金融要靠谱得多。要不我就去讲讲如果你们不想当律师怎么转型去对冲基金吧哈哈哈。你看人家查理·芒格,世界上最伟大的投资者,也是律师出身。怎么样。
结果前辈看了我一眼说:你还是别来我们哈佛祸害了,这样我介绍你去耶鲁不对哥伦比亚讲讲怎么样,他们人好忽悠。
我:???
果然是日常黑哥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