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这是我第二次读美国的犯罪类型小说,比起《达芬奇密码》,《再见,吾爱》读的比较模糊,全文一直抓不住重点,大体也就是主人公是私家侦探在寻人的过程当中无意卷入一场由刚出监狱猛男的挚爱策划的谋杀案,都有自己苦衷,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猛男被挚爱开枪打死,无亮点,无华丽的语言修饰,好像重点不在这里,平淡却引起阵阵回忆,最后的书评写到:“他写的是寻常可见的侦探小说,挖到的却是文学的金矿-《泰晤士报》”《再见,吾爱》雷蒙德•钱德勒
以后读完一本书写一篇读后感发表,持续装逼(ー_ー)!!一直到我不能读书(那怎么可能,书已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再见,吾爱》雷蒙德•钱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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