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va中定义的变量类型:
实例变量(非静态域):不用static关键字修饰域的域,即非静态域(Non-Static Fields)或实例变量(Instance Variables)。这些变量用于储存对象的状态,每个对象各有一份;
类变量(静态域):用static修饰的域,即静态域(Static Fields)或类变量(Class Variables)。不管类被实例化多少次,这些变量只存在一份;
局部变量:用于储存方法的临时状态。没有特殊的标志来显示一个变量是局部变量,只能通过声明变量的位置来判断。它是在方法的一对大括号中声明的,所以它的作用范围也就在其中,方法的外部无法对其访问;
参数:方法的参数、构造器的参数、异常处理器的参数等都属于变量。
有时候会用到成员(member)这个词,一个类的域、方法、嵌套类都是它的成员。
二、变量的命名规则
1. 变量名大小写敏感。是以字母、“$”或者“_”开头的不限长度的Unicode字母和数字组合的序列。但是,习惯上是使用字母开头,而不用“$”或者“_”开头。
2. 变量名使用单词的全拼,不要使用奇怪的缩写。变量名不能是Java语言中的关键字或保留字。
3. 如果变量名是一个单词,则使用小写字母拼写。如果变量名多余一个单词,则使用驼峰式,即大写第一个单词之后的单词的首字母。如果变量储存的是一个常量值,则命名稍有不同,所有的字母都要大写,单词之间用下划线分割。
Reference:Variables (The Java™ Tutorials > Learning the Java Language > Language Bas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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