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幸当了回文明交通志愿者。时间不长,从早上的七点四十开始,至八点二十结束。地点位于单位西南侧的十字路口,这是城市主干道上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一大早急匆匆赶到单位,在门卫处"三红"标配:头戴小红帽,身着红马甲,手持小红旗。雄赳赳气昂昂地上岗赴任。
上岗之前,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文明交通劝导规范全凭自悟。好在违规者不多,也很少有开口劝导他人的机会。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城市整体交通文明水平大为提高。人们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把车辆停在停车线的后面。早上四十分钟的时间里,仅仅发现一位闯红灯的步行者。
文明交通治理的历程也曾经历过怀疑,尝试,到后来的笃定。还记得大概是在两年前,全市刚刚启动机动车"礼让行人"活动,全城几个主要路段实行抓拍整治。其中有一处路段,位于市政府机关小区住出入口附近。且不论地点选择之微妙,单就整治成效来讲,我本人是深刻体会到了。个人的出行自由,一定是建立在公共交通秩序基础之上。
一日早上,天降小雨,我因公事行车至此路段。一人擎伞途经此路段,刚刚踏上斑马线。此时,我从他面前疾驰而过。一直以来都是这么通过的。当然,是在绝对安全空间距离的情况下通过的。我没有觉得有何不妥,行人也未觉得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威胁,我走我的路,他过他的桥,两不相碍,皆大欢喜。
然而,前面不远处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一名辅警上前,收走"两证",并未说明具体理由,只说中午之前到十字路口东南角的岗亭取回"两证"。话音未落,绿灯已亮。因为急事在身,胡乱应了一句,便驾车先行离开。后来,因为此事被罚款五十,当场付讫,兑出"两证",带着疑惑与不解悻悻离开。
打那以后,再开车上路,基本上都能够做到礼让行人,即便是途径行人较少的路口或者斑马线,都是减速慢行,遇人过马路,必停车礼让。今天早晨上班高峰市民文明出行所展现出来的良好秩序,充分证明这座城市的文明交通治理收效显著。虽然还有个别市民不理解,认为公权过多干预私权,且存在过度执法的嫌疑。但是强行入轨,铁腕治乱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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