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某君,笔名祈财,戏作 《告财神文》,公诸报端。虽系游戏笔墨,然幽默可粲,与韩愈《送穷文》得异曲同工之妙。
告财神文
中华民国五十五年x月x日弟子“祈财”仅以一瓣心香致告于财神之位前而言曰:
财神、财神,彼苍者神,神之于人,应是一秉公平,为何人富而我贫?称岂无厚此薄彼之心?
财神、财神,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同属是人,为何别人享用不尽,我却难以维生,请问是何原因?
财神、财神,我与世人,同是赤裸出生,谁有带来一分半文?为何人能致富,我就不能,道理何在?我真不明。
财神、财神,我今与尔约定,人无金钱,百事难行,本人此次以血汗之薪四十元,购得爱国奖券一张,其目的在求得五十万,及娶妻生子以续后承;孔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知后承要紧,如有相助促成,当为尔重修庙宇换金身,不然,我将具状告之于十殿君,治尔处事不公之罪,打入十八层地狱,使尔永世不得翻身,到那时,别道我无情。
财神,财神,望其自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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