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态度的主要特征就是对个人主义的尊重,新教神学早就强调了教会在良心问题上享有立法权是不恰当的。同样,个人主义也渗入了经济和哲学领域。在经济领域,它表现为“自由放任”;而在理论上则表现为19世纪的功利主义;在哲学方面,它对知识论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从此以后,哲学家们一直致力于这一理论的研究。笛卡尔的著名命题“我思故我在”就是这种个人主义的典型例子,因为它使每个人都把个人的存在当做知识的基础。
这种个人主义学说主要是一种理性主义理论,它极力推崇理性。感情用事一般会被认为是蒙昧的表现。然而在19世纪,个人主义学说还是逐渐延伸到了感情领域,并在浪漫主义运动的巅峰时期导致了大量的权力哲学(鼓吹强者的一意孤行)。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实际上,这些理论也是不攻自破的,由于害怕与同样野心勃勃的人竞争,成功者自然就会“过河拆桥”。
从总体上看,自由主义仍然是一种没有教条的运动,但不幸的是,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它现在已经失去了效力。绝大多数人离开了苛严的政治纲领,就没有勇气活下去,这就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可悲的评价,也许这正是20世纪国际性大灾难所导致的恶果。
笛卡尔哲学产生了两个发展主流,一是复苏的理性主义传统,在17世纪,这个传统的主要传播者是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二是通常所说的不列颠经验主义。重要的是,我们不能过于生硬地使用这些分类标签。实际上,像在任何别的领域一样,理解哲学的最大障碍就是盲目、生硬地给思想家们贴上分类标签。
即使在政治理论上,不列颠经验主义者也确实展示了一种理性主义思维的显著特色。这一运动的三位伟大的代表人物是洛克、贝克莱和休谟,时间大约从英格兰内战到法兰西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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