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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想仗剑走天涯

曾想仗剑走天涯

作者: Christine7718 | 来源:发表于2018-11-24 20:39 被阅读0次

    一种安宁  如同秋色弥漫

    在初冬的艳阳

    和窗棂光影里

    开始喜欢

    阅读皱纹与褐斑

    编织  青丝与白发

    看雪落竹林  雾染凝淞

    喜欢

    洗旧的浅蓝衬衫

    和鹿皮靴  皴裂的褶痕

    有平淡的故事

    和藏守秘密的  卷边日记

    喜欢

    生活阴睛不定的变化

    以及命运席卷而过的  冷暖

    所有闪烁的深浅和明暗

    没有一种 显得多余

    有时看星夜 

    有时看舒云

    那些恬淡的日子啊

    那些电闪雷鸣的瞬间

    它们平静地呼啸来去

    轻盈地载满  生命的积蓄

    所以没有一天  你我 

    不值得感激

    曾想仗剑走天涯

    主日,诗班再次献唱海顿作品《郇城美福》,这是我最喜欢的圣诗之一。曲谱为著名古典音乐家海顿作于1797年,歌词和旋律雄伟壮阔,激情澎湃,让人想到连绵不断的森林原野,谷中回荡的风声,以及巴伐利亚美丽的群山。电影故事中的希茜公主封后时,这首旋律庄严响起,也呼召同样绝世美丽、我喜欢的希茜饰演者女演员罗密·施奈德。遗憾的是,她们所依凭的世间皇权、富贵,美貌与荣华,并没能让命运多舛的道路走得平安顺遂。

    练诗的时候,低头看见脚上那双穿了很多年的小鹿皮靴子,布满令人唏嘘的皴裂和苍桑。

    第一次穿着它去丽江,手脚并用,从侧山坡爬上玉龙雪山的银杉坪,冲到雪地里和小猪打滚,穿着它到原始森林里寻找松萝、野鸡、扔雪球,这双靴子已经被我折腾了十几年。当年在云南结伴的两个小男孩都长大高飞了,而它此刻还在柔软地包裹着我的脚,舒服到让人忘记它的存在。我已经不怎么花心思去打理形象了,那些穿了很多年的靴子,我开始喜欢它们踏遍城郊的样子,尘土和斑驳的裂痕,标志它在泥雪里奔跑的劳苦功高,也展示它们在山道上坚韧不拔的历程。无论变成什么样,我都越来越喜欢,会很平静地把它们穿在脚上,陪着我到处走,不离不弃。

    曾想仗剑走天涯

    现在,还喜欢穿着不同的鞋子,一个人在校园里的马路牙子上走,为了保持平衡不掉下来,得非常小心。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次经历,一次收获。慢慢发现,人一生最好的平衡状态,是脚踏实地的从容,天高云淡的平安。

    曾想仗剑走天涯 曾想仗剑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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