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义务教育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将于4月初开始。各位宝爸宝妈除了准备一些常规材料外,还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深圳各区有哪些政策变动呢?在此提醒大家根据家庭实际条件理性选择,切勿临时择校。小编搜刮各区最新招生信息,为大家整理了这篇温馨提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① 福田区
2019年福田区义无教育学位缺口压力进一步扩大,预计公办小一入学需求约为18500人,全区可提供公办学位13000个,缺口为5500人;公办初一入学需求约为13000人,可提供公办学位12000个,缺口为1000个。
2019年福田区学位紧张的片区预计主要有:福田南片区、梅林片区、八卦岭及园岭片区、荔园及白桦片区、新洲及石厦片区等。
上述片区或将出现部分儿童被分流到较远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甚至可能出现积分较低的非户籍儿童无法安排入学的状况。各位家长,尤其是学位紧张片区的家长需要注意。
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2019年起,福田区所有小学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初中有:深圳市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福田区外国语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明德实验学校、红岭教育集团园岭初中部、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莲花中学北校区。
2019年,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2020年起,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② 南山区
2019年起,南山区秋季学位申请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适用于小一、初一招生。
具体说明
2019年起,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4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申请学位当年的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深圳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例如:2019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8年4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③ 罗湖区
1、学位紧张预警
下列学校学位特别紧张,请各位家长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和安排。
小学:凤光小学、红岭小学、笋岗小学、桂园小学、滨河小学、红桂小学、深圳小学、人民小学、洪湖小学、翠北实验小学、锦田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小学(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小学、翠茵小学、东昌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水库小学、北斗小学、罗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含莲塘校区)。
初中:笋岗中学、桂园中学、松泉中学、翠园东晓校区、翠园中学初中部、文锦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实验部、大望学校。
2、学位房锁定
2019年开始,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一套住房成功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后,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内其他家庭不得用该住房再次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
3、住房要求
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租房居住的必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没有实际居住的除外)并在学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即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截止2019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
4、必须实际居住
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④ 龙华区
2019年,龙华区幼儿园大班幼儿人数达30336个,小一学位总缺口高达10286个;全区六年级在校生人数15162个,初一学位总缺口2012个,家长们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研判,提前准备。
学位紧张片区
龙华街道公办小一学位可能难以满足1至5类入学需求,其它街道部分学校可能需要远距离分流。
预计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龙华第二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观澜第二小学等可能出现一类生源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福苑学校(小学部)、龙华中心小学、松和小学、清湖小学、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可能出现深户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最新文件,2019年个别入学材料有所调整,请家长留意。
一、台湾籍适龄儿童和少年
2019年不需再提供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019年需提供:
1、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若父母均为非深户,2019年需提供
1、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2、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3、军人子女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各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军人子女在网上申请本市义务教育学位时,无需提供军人子女就读证明,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技术核验资料。
注:最终以今年招生文件为准。
⑤ 龙岗区
长期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公办学位建设,想尽一切办法,全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需求。但由于适龄人数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深圳户籍等刚性需求大幅度上涨,学位紧张情况持续加大。2017-2018学年,龙岗区在园适龄儿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分别为5.7万人(其中,深圳户籍1.8万人)、3万人(其中,深圳户籍0.7万人),到2018-2019学年已分别达6万人(其中,深圳户籍2.1万人)、3.3万人(其中,深圳户籍0.8万人),小一、初一可分别提供公办学位约2.3万个、1.7万个。预计2019年全区可提供的公办、民办学位总数与新生入读需求能基本保持平衡,但公办学位仍将持续高度紧张,民办学位压力也逐步加大,大布吉、中心城等片区尤为突出。请各位家长尽量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特别是非深圳户籍低分段家长要尽早打算,合理进行选择。
2019年龙岗区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有这些变化:
1. 全区实行锁定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未实施此项制度之前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在购房、租房等准备住房材料的过程中,要注意确认学位是否已被使用、锁定。家长可自行登录龙岗区学位申请房查询系统网站进行查询。
2. 初一全面实行按积分录取
从2019年起,龙岗区小升初将全面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此项政策已在2018年初一招生指南公告,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有关资料、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3. 非深户也采取平行志愿
为了不断完善龙岗区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制度,从2019年起,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都将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
同时,龙岗区教育局将依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度优化现有学区及招生政策,确保招生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地段内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地段内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因此,对于非深户来说,实行平行志愿绝对是个好消息。
⑥ 宝安区
公办学位仍然紧张
根据近年来宝安招生情况,预计2019年秋季宝安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
预计学位特别紧张的片区有:宝安新中心区片区、宝安中学片区、碧海片区、航城片区、福永中心区片区、凤凰片区、福海塘尾片区、沙井街道、新桥街道、石岩街道。全区其余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将不同程度的紧张。请学位类型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少年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少年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1、证件
申请在宝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
区教育局特别提醒: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提前准备2019年之后的入学材料时,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其中申请2019年秋季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2、住房材料有要求和严格时限
根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告》等3个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区教育局特别提醒: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目前全区已经实行学位房制度,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2019年秋季入学的,须2018年9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且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须到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⑦ 坪山区
根据近年坪山区招生情况,预计2019年区公办学位特别是部分学校学位将仍然较为紧张。无法保障部分非深户子女就读公办学校。2019年学位高度紧张的学校:
小学:中山小学、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坪山第二小学、金田小学、坑梓中心小学、龙田小学、汤坑小学、碧岭小学。
初中:光祖中学、坪山中学。
2020年秋季入学若干注意事项:
关于租房材料有关要求
1、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2020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入学当年9月30日。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要求,将按市有关政策执行。
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
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2019年为政策缓冲期,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从2020年秋季起正式执行)。
⑧ 光明区
全区公办学位有较大缺口。根据调研,在用尽所有公办学校学位资源的情况下,2019年秋季公办学位缺口仍达约4200个,其中小一约3500个,初一约700个。仍会有较大数量的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无法选择到公办学位。为了孩子的切身利益,请学位类型靠后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少年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光明目前学位情况——
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无法扩容。光明区所有在办公民办学校均已达到最大办学规模,无法进行进一步扩容。
新校借址办学继续存在。目前,光明区正在筹建一批新学校,由于工程建设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需要借址办学。
光明区将严格执行《深圳市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将不能申请公民办义务教育学位。
⑨ 盐田区
申请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需提前做好入学资料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招生政策预告如下:
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6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4、计生信息登记及核对: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市外就读六年级申请初一学位的需提供《2019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发证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6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19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登记及核对: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优惠人员子女
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⑩ 大鹏新区
关于2020年秋季入学材料的有关要求
1、申请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不含2019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2、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关于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住房证明材料及办理要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将按市统一政策及时公开发布。
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新招收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含招收插班生)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非深圳户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位需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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