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蛮喜欢收拾房间的,为什么?因为感觉很爽,看着花费个半天或者一天的时间整个房间里的垃圾都被清理掉,空间一下宽敞了很多,心情也舒畅了很多。
这里的喜欢是指投入到收拾当中时,喜欢的厚度,而不是指三天两头去操作,实施的广度。
我个人认为,我比较适合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这也是从小到大生活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收拾放间的“劫难”总结出来的。
简而精最好。我自己比较懒,若是看到满房间的堆积物就没有收拾的欲望了。心里想着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让人心里太痛苦了,于是作罢,下次再说吧,然后每次成为了下下次。
最终不能再拖了,硬着头皮动手吧,要不动手就高高挂起,真正动起手来一发不可收拾,还真“极端”。
这里有一个方法可以参考一下,就是物归原位法,好不容易经历了一场“劫难”把东西收拾好了,就要珍惜这种“劫后重生”的感觉,不要轻易去破坏美感,那么从哪里拿来的东西就放回到哪里去,一部到位,一举两得,省时省力省心,岂不美哉。做的有多到位,日后收拾起来就有多轻松,可谓最不用二次动手的收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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