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出击,而被动应敌;不敢前进一寸,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是说,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赴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握一样。)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
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所以,对抗的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这一章承接前一章,继续阐述用兵作战的原则和方法,这是老子处世哲学在军事上的应用,体现了他的“居下”“慈柔”“不争”等“无为而无不为”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他看来,以静制动,以守为攻,以退为进等是用兵的基本原则,这与他的处世哲学,是一脉相承的,也体现了老子反对战争的态度。
本章“祸莫大于轻敌”和“哀者胜”的用兵原则,是老子总结古代战争而得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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