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我刚进入大学的那段日子里,经过了一个月磨合期,大学生活这种东西已经不再属于能让我觉得新鲜的那类事物里面的东西。本应经渴望广结好友和放开一切去大干一场的心境也完全被这一个月枯燥的时光消磨殆尽。
我是一个无常性的人,总是想起什么就去做什么,所以一直都是自以为抓住了做事的诀窍后便不再专心于将时间用来坚持在这件事上,我不擅长坚持,却一直在顽固的相信着一些对于我来讲特别重要的东西。
而那时我能在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中,在清寂的小路上漫步,独自一人享受着孤独带给我的安宁,也是得益于如此。可能是因为我的能力并不大,也有可能是我一直向往陶渊明采菊修篱的心境。
黑夜如胶似漆的附着在名为天空的画板上,如一只巨大的怪兽一般将我吞入它那几乎能容纳一切的胃中,秋风萧瑟,卷起落地枫叶的同时也吹散了我游离在世间的思绪。
或许是因为刚从书中走出来,精神世界还沉浸在那个不同于现世的另一个世界中,别人看我可能是多了一份难以靠近的感觉。事实也的确是这样,我虽然活于现实,却总是有恍如隔世之感。
我总是在三个世界中辗转,一个是肉体生存于此,亲身去感悟人情冷暖的现世,一个是只有在纸质书页中才能找到的完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寻觅到的别人的世界,还有最后一个则是当耳机堵住耳朵,在自己身体里面的小屋子中忽而可以肆意妄为的呐喊、咆哮,忽而感觉四周溪水潺潺,安静与寂寥充斥在每一个细胞中的音乐世界。
可能是因为这样,我便莫名了产生了一些认为自己的心境亦或是行为高于同龄人的想法。
大概许多人都有过这种想法,所以说,此时的我是蛮惹人发笑的。但它给我带来的另一种感觉我却永远不能用玩笑似的话说出来。
生于现世,茫然于世间,犹如隔世之感。
不知读者诸君是否有这样的感觉,而我,已经这样活了三年之久了。
人的故事,难免是夹杂着男男女女复杂感情的东西。即便是我最喜欢的,自我认真读书起接触到的书中最好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没有摆脱掉这个局限性。
许多东西,比如爱情、友情、亲情,虽然可以把它们单独拿出来编出一段故事,但如果仅仅是这样单调的描绘它们,只怕是让人觉得其中的味道减去了许多。换句话说,故事,尤其是人的故事,本身就是乱七八糟的混在一起分不清具体样子的东西,正因为描述者含糊不清的讲述,才能让不同层面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
第一次让我认真思考“人真是个神奇的东西”这种问题的是时候是在我高三上学期末读太宰治的《人间失格》的时候。
而让我下定靠着写点东西不再虚度光阴的这个决定的时刻,则是在我读了村上春树的第四本小说后。
我是个自私的人,可能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背景造就了这样的我,不,应该说是我这样的一类人,所以我偏好具有私人性质的东西,我不断的窥视这我自己的内心,叩问自己,这个只属于我自己的活法真的要像那些整天宣扬着正能量的人所说的那样才好吗?或者就一定要有意义吗?
不,不是这样的。我拥有着我自己,我以我在这个世界中将所谓的名字,这一个代号抹去,取而代之的则是尘。
那是距今已有五年之久的过去,我结识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女性朋友,也是我至今认可的唯一一个女性朋友。
她的名字叫做艾,是一个相貌平平但特别机灵的女孩,我第一次认识她是因为她是我初恋对象的好姐妹。记得那时还在初中的我还拥有着太多的稚气与青涩,对爱情这种东西充满着幻想,天真的认为只要努力,便可与自己最珍视的人或东西在一起,然而她确如一颗重磅炸弹般教导了我什么是现实。
在那个年龄,她拥有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拥有的坚强,我敬佩她同时也深爱着她,正如她那扎着马尾辫欺负曾经还是文文弱弱的我的身影,这一切仍旧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我真正把她当作是我人生轨迹上不可或缺的对象是在她向我坦白了她假装是我的初恋在我最脆弱的深夜安慰我,与我在QQ那个社交软件上每天都聊天到凌晨三到四点钟的时候。
太宰治说过,幸福的人是写不出什么东西的。而我,则是有着很长一段黑历史的不幸的人。作为一个男人来讲,这或许是最终能成为一个真正能顶天立地的汉子的历练或尽早看淡世态炎凉的优势,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讲,拥有这样一段故事,则是她这一生最大的不幸,无法磨灭的伤痕。
如果让我比喻我和艾那时的关系,我想那就是两只白天与同类搏斗,而深夜则互相舔舐伤口的孤单的狼,或许更多的则是她一直像一个外刚内柔的大姐姐,安慰着初入世事,面对痛苦与迷茫还不知所措的我。
我的迷茫,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家庭。
因为亲戚的自私和对金钱这种东西的贪念,我和母亲被外婆那边的人逼迫到租住在一间只有未装修的墙面灰白的,只有八十平米大小的楼房的窘境中,而母亲则是每月靠着不足五百块的生活费艰难的抚养着正处于叛逆期的我。
而我的父亲,或许是我这一生唯一不能原谅的对象则是整日饮酒度日。虽然现在的我已经明白了他是在照顾父母和我与我妈这两个家庭中艰难地选择做一名孝子,将痛苦与压力全部释放到我的身上。
或许他曾以为我和我的母亲是他最坚实的后盾,会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但事实并不如他所愿,即便如今这个家庭已经归于平静,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好,不过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有一条我这一生都不能愈合的伤疤,滴答滴答地向外渗着所剩无几的血液,直至今日即将流干。
那曾经没日没夜,在酒后恶魔的皮鞭与三叉戟下挣扎的日子是我这一生的梦魇。我不会忘记曾经的深夜,因为太痛苦我站在四楼的阳台上望向地面,徘徊在生与死的抉择之间;我更不会忘记迷茫至极的我,将自己锁在屋子里让皮肤体验刀片冰凉触感时,那个几乎已经不是我的我发自内心的苦笑。
然而这痛苦的一切,都靠着我是一个男人这样勉强的理由支撑了下来。
可是艾,我实在不清楚她是怎样活下来的?
那个整日饮酒的恶魔同样寄宿在她父亲的身体里,而父母离异的她更是比我悲惨,没有母亲的安慰,她一直默默的承受着我不知道的故事。
我仍旧不能忘记那个腊月寒冷的冬季夜晚,在温暖的被窝中睡眼惺忪的我接到的那个几乎是绝望的电话。
“尘……救救我……”电话的另一头是艾地哭声。
在这之前,她在我脑海中的形象一直是一个不管面临多大难题都会一笑而过的坚强得像个石头一样的女汉子。哭这种小女人的事她才做不出来。
“怎么了,艾?”
“我爸喝多了,我和他吵了一架,他把我关在门外。”
我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钟,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了。
“我没来得及换衣服,现在还穿着睡衣,我感觉我快死了。”
电话的那一头她一边啜泣一边说着,不时传来的牙颤声让我也觉得冷了许多。
“你家在哪?我现在过去。”
我一边说着一边从被窝里出来,套起了衣服。电话的另一边她不做任何回答,只是不停地啜泣、啜泣。
如今想一想,她从未大哭过,因为她一直放不下她自己的坚强,我喜欢她这点,同样也讨厌从未完全暴露过软弱面的她。
我忘记了这件事具体是怎么结束的了,我只记得结果是后来她的父亲开了门让她进去,而我也从为真正的迈出过大门一步,我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善于掩盖自己的过失,让别人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做事尽心尽力的虔诚的善良信徒,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的另一面。
那另一面只有我知道,他占据我另一半的内心。冷漠、慵懒、对欲望无尽的渴求是他的代名词。
我想我喜欢她的感情是夹杂着一些爱的成份的,所以我才会选择不再把自己的心靠向她——只是朋友就好,没有婚姻后的腻烦,没有婚姻之后的互相伤害。
我不是从未迷茫过,我曾幻想过拥有她的未来——十年后我牵着她的手,两人约定好忘记小时候的一切不快,去游山玩水,用欢笑埋葬灰色的青春,我们可以选择不要孩子,但我一定要让她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可幻想终究只是幻想,现实终究不会接受它。
“尘,要不你和我以后结婚吧!”
她夺过我嘴中的香烟掐灭。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在浅蓝和白色融汇在一起的颜色中我找到了能平复心情的东西。
“我的意思是,既然我摆脱不了以后需要结婚生子的现实,那我为何不选择一个自己接受的异性朋友做应付父母那些保守思想伙伴。你可以出去找外遇什么的,我不会干预,当然我也可以去找帅哥什么的,毕竟选择去爱的人和能够结婚的人不是同一类生物。”她半开玩笑地说。
“算了吧,我才不会和你结婚呢。我可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会找到我生命中的另一半,过上你和我父母不一样的生活,培养不同于你我的下一代。当然,我觉得你也会找到只属于你的那个人。”
我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香烟盒,抽出一根点燃,燃烧烟草的香味,也是点燃植物死亡后尸体的味道。
她听后微笑不语,将刚刚在我嘴上夺下的香烟掐灭,碾成碎片飘落一地。
“你该戒烟了。”
“是吗?我觉得为时过早啊。”我又点燃了一根。
“吸烟对身体不好。我可不希望你太早死掉。”
“那都是活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说得话,再说我哪可能那么快死掉。”
被我吐出的烟雾慢慢升腾到空中,变淡,消散。
“那我也不要你吸烟,总之会死得早就是了。”她一边说一边伸出手要抢我点燃的第四根烟。
“STOP!”
我连忙制止她,随后将燃尽了一半的香烟熄灭,把它和剩下半盒的软长白山扔向远处。
“这样你满意了?”我问道。
她沉默不语,转过身生着闷气。
名为尘的我和艾在那所我曾经就读的××小学一直度过了那个夏季的整个下午,稍稍成长的我们也越加亲密,此时她不再是我心中的那个大姐姐,我也不再是听她话的那个软弱到一摔倒就会哭泣的小可怜虫。
曾经的那只小可怜虫此时已经清楚的认识到无论他如何成蛹、蜕变,他终究也不可能变成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在混合着薰衣草香味的花园中。他蜕变后只能是一直灰白色的蛾子,追寻着黑夜微弱白炽灯的亮光,或是在诱人的红色火焰中化为一缕随风流浪的尘埃。
“做我一天女朋友怎么样?”尘说。
艾惊讶的说不出话,呆呆着站在那里,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尘。
“走吧!该回去了。”
说着尘拉起了艾的手,缓缓地走向了校园外。
果然一天后尘发短信给艾,说该分手了,我们继续是朋友。尘和艾只做了一天的情侣,可是对于尘来讲,在他心中的单目上,青春爱情的选项已经打上了对钩,剩下的只是做他真正的自己了。
而现在,作为尘的我和作为艾的她分别行走在自己的道路上。
我读着小说,翘课,逃避现实,在回寝室的道路上迷失自我。
而她昂首挺胸的走着,完成她自己规划的一个接着一个的目标。
我们合在一起就是尘埃,可却用不同的态度认真的生活着。所以我的尘还是那个尘,而她的埃早已经蜕变成了另一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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