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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逼我进步

学生逼我进步

作者: 澹云倾月 | 来源:发表于2018-11-26 01:20 被阅读9次

        初读《米小圈上学记》有感

    国庆的时候给女儿买了一套书《米小圈上学记》,一共四本,回来以后自己先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在读的时候自己时不时有冲动想去给孩子换一套书,但最终还是没有去!

    《米小圈上学记》在孩子们中间似乎是很流行的,同样流行的还有类似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以《米小圈上学记》为例,作者是以孩子的眼光和视角来看生活,米小圈是一个小学一年级升二年级的孩子,这个孩子就如身边大多数的孩子一样,被父母逼着上兴趣班,在学校有让自己头疼的同桌,有调皮捣蛋的同伴,有严厉的老师,这样的作品以日记的形式记录,很贴近孩子的生活,所以深受孩子的喜欢。

    可这也正是我质疑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因为太贴近孩子们的生活,所记录的都是日常调皮事,我觉得孩子有限的时间阅读的文学作品应该有更多想象力,如郑渊洁的各类童话作品;应该有更多的美学元素,如各类的绘本!

      在《如果我有时光机》这本书里,孩子和爸爸穿越时光到了孩子成年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画家受众人拥戴,爸爸以为是长大的米小圈,非常的高兴,他走近一看竟然是米小圈的同学叫姜小牙,此时的父子一个沮丧,一个欢呼雀跃。可等一会儿,他们又在路边看到了卖爆米花的,是长大后的米小圈,爸爸是更加失望,米小圈却更加的高兴,米小圈在这里发出了一个疑问:如果人人都去当画家了,那谁来卖爆米花呢?

    这样的故事虽然符合儿童的心理,也更加的客观与公正,可是不免会助长孩子们这样的心理——父母总是把自己的理想强加给自己,我只想做我自己高兴做的事!虽然在书的后面米小圈后悔了,又重拾画笔,可是在阅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孩子们会深深地被书中情节所影响。

      而让米小圈重拾画笔的原因竟然是不舍得爸爸将自己的工具送给弟弟的自私情绪,以及羡慕和嫉妒姜小牙、铁头他们都有了自己爱好,所以自己也得有一个!

      教育难道不是应该在无形中激发孩子们向上、热情、善良……当同学们进步了发自内心的为他们高兴,有好东西愿意与自己的弟弟分享,而对于自己所学的绘画,发自内心的热爱吗?

      正好女儿也跟米小圈一样总上美术兴趣班,然而,每一次女儿都非常享受那个过程,对于自己做出的作品也很是喜欢,有时候好动的她画起画来竟然能安坐一两个小时,看了这本书,会不会跟米小圈一样竟讨厌起绘画了呢?在共读的时候我问女儿:“米小圈不喜欢当画家,你是喜欢当画家的吧?”没想到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女儿说:“我不喜欢当画家,我喜欢当手工家!”一二年级的孩子远还没有到叛逆期,即使有时候对父母的决定有些不快,但大多数经过父母的沟通都能心悦诚服,所以,这种强烈反感父母给自己报的兴趣班是不是来得太早点了?

        书中还有因为受同学欺骗,自己也学着欺骗同学,把原价800元,转手了两次的小号,抬高价格到1600块,最后以800块卖给自己的同学的事,简直让人瞠目,读这样投机的行为,这样的小聪明,会教给孩子们什么呢?

      在《我的新同桌》里有一段记录了米小圈想要当班干部,因为女儿在不久前刚刚问了我一个问题——怎么样才能当上班干部?所以对这一段印象非常的深刻。米小圈在同学的怂恿下,上课不停的举手,想要博得老师的好感,可是因为回答的问题大多是错误的,因此反而弄巧成拙;后来,同学又给他出了主意,让他每天非常勤奋的打扫教室,以此来博得老师的好感,最终老师让他当上了劳动委员。可是,米小圈对这一职务非常的不屑,书中写到这里戛然而止,并没有做深入的探讨。后来,米小圈因为各种原因当上了体育委员,他对体育委员这一职务也非常的不屑,书中对此也没有做深入的探讨。

      书中有一段写的是他的体育老师,他们竟然叫体育老师“肌肉男”,有一次肌肉男老师让大家玩跳皮筋,在米小圈和他的同伴们一起看来,跳皮筋就是女孩子玩的事,于是他们猜测体育老师小时候经常跟女生一起玩,因此看不起体育老师。

      劳动委员体育委员,虽然不像班长和学习委员那样在孩子们心中的地位那么高,但是对于班级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职位,我觉得书里应该让孩子们有所感悟,还有对于体育老师,孩子可以取绰号,跳皮筋运动你可以认为那是女孩子玩的,可是,应该有老师的引导,孩子们的体悟,可这些我没有在书里看到。

      所以。这样的书备受孩子们的好感,会不会因为有一种孩子们做了恶作剧之后的一种快感呢?

      如果说读了这四本书对哪一本书最有好感?那就是《大自然的小秘密》,书中孩子们偶遇了毛孩,然后为了毛孩,他们一次次的私闯植物园,然后,想尽了各种办法为毛孩还提供食物,孩子们的善良,友爱,天真,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这就是孩子们应该有的样子。

      当然,这系列书也有很多亮点,比如书中的幽默。幽默是人生的态度,一个会幽默的人绝不会差到哪去,正如后记中的一道测试题:如果你掉水坑里里面了,同学们都在笑话你,你怎么做?是大哭?是骂回去?是一笑了之?还是幽默地说:“游泳的感觉真不错!”这种方式既教会孩子们豁达地处理问题的方式。

        另外一个亮点就是书中那个不喜欢洗脚,又喜欢跟孩子争着看电视的,可爱的爸爸形象;调皮捣蛋的同学们……这些有缺点的人物形象很真实!所以受孩子喜欢!后记中浅显的教孩子们写作的段落,也是非常好的!所以,最终还是决定留下这套书!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孩子喜欢,就可以跟孩子分享,也许再读或者和女儿共读的时候,我会发现这套书畅销的原因!

              萧红《呼兰河传》

      终于拜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

      对于萧红,脑子里始终浮现的是汤唯扮演的角色,那个坚强果敢,感情波折,喜欢写作,却早逝的女作家。电影里她的对白极少,写作是她的表达,只有从作品里面才能洞悉她细腻的心思。从《呼兰河传》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萧红,童年的萧红。

      童年的她是调皮的。她跟所有调皮的孩子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出其不意!她会用手指把窗户纸捅出一个一个的洞,被祖母追着打;她会把后院儿杂房里面堆积了很多年的大箱子的物品,一样一样的翻出来摆弄;他会为自己在园里搭一个小屋在里面睡上一个大觉;他还会头顶着一个东西跌跌撞撞的走,直到被父亲大人一脚踹开……

      这些童年时闯过的祸,挨过的打,摆弄过的小物件,曾经都是那么地不经意,如今却都是珍贵的回忆,萧红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这些记忆就成了她短暂一生中难得的一抹亮色,一缕阳光!

      童年的她是幸福的。他有一个疯长各种各样菜儿,各种各样花儿却专属于自己和祖父的后园。后园里面飞着蝴蝶蜻蜓,跳着蚂蚱,它可以在里面自由的嬉戏;那个总是陪着她的祖父,虽然他们年龄相差60多岁,可是他们可以一起弄菜园子,一起笑得肚痛,可以一起从早念到晚念诗,甚至半夜醒来也念诗。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祖父也总想着她,祖父会包容她所有的天真和顽皮!

      也许在我们身边都有这样的亲人,他们深爱着我们,和他们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那么地快乐,那么幸福!那么,就好好地珍惜这些日子吧,当无情的岁月,让爱你的人离你而去时,留下的就只有这些珍贵的回忆了!

    童年的她是疑惑的。她不明白为什么大街上有一个泥坑,下雨天,泥坑涨水了,所有的人都愿意像壁虎一样趴着墙过去,却没有人愿意去填上这个泥坑;她不明白,团圆媳妇,一个12岁的姑娘,为什么要把自己说成14岁?为何她的命运那么悲惨?她更不明白团圆媳妇的婆婆的愤怒和悲伤。

      童年的萧红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不期盼未来,不惦念过去,就这样活着,静静地活着……萧红以一个孩子的视角静静地讲述着自己看到的这一切,没有痛哭,没有呐喊,没有控诉,却让读者感受到一种无法忍受的窒息,一种锥心的疼痛,她那不带偏见的儿童的眼睛,给我们呈现了一种真实,这种真实让你震撼,让你憎恶,让你厌弃,你会由此庆幸自己有如今的生活,你会突然少了很多抱怨,只因通过萧红看到了那么多的不幸!

      萧红的一生颠沛流离,感情不顺,受疾病的折磨,红颜早逝!不知道一个人临死前脑子里会惦记些什么?我想呼兰河的街道,呼兰河的扎彩铺子,呼兰河的麻花,呼兰河的豆腐,呼兰河的戏台子,呼兰河的花灯…就是她最大惦念!

        《活着》~一本捧起来就让人放不下的书 

    《活着》是一本并不太厚的书,文字也非常的浅显,看了《朗读者》董卿对余华的采访,他笑称自己识字少,所以作品的文字很简洁!看完采访,有了更大的兴趣和好奇。果然,从翻开书的那一刻就没有再关上,直到读完!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故事,别的书都是作者在讲故事,而这本书是我们同作者一起听别人讲故事!一个老人一头老牛,他跟其他的老人不一样,其他的老人是浑浊的,他是清醒的;他对自己的过去有着非常的清晰的记忆,并且能清楚地讲述出来!他的一生是中国那最特殊的年代的一个缩影,地主与长工;解放战争,朝鲜战争;大炼钢,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余华用他医生冷静的笔触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人悲苦动荡的一生,却在结尾意外地给了我们灿烂的阳光和平和的笑容。

        这是一本捧起来就让人放不下的书! 再一次体会了被文字带入情境,而留下了眼泪的感觉!每最感动的就是福贵一家人那种深切的爱,不是所有人都能爱得那么深沉!最让我震撼的是余华的笔竟然可以那么残忍,残忍到你来不及疼痛,只觉得那只是一个梦!

        爱得够深可以让浪子回头。你们能相信一个赌红了眼,把家产全部输掉的少爷,一个对怀孕七八个月的孕妇拳打脚踢的人,他还会浪子回头吗?他的爱人还会和他同甘共苦吗?答案是,会的。幸运的是家产败光的一天,一个浪荡了半生的浪子,醒悟了。而更幸运的是,那个他忽略过,凌辱过的爱人,和生他的小脚妈妈一样,仍然深爱着他,守护着变得一贫如洗的家,并且和他相亲相爱,同甘共苦走过了一生!家珍,一个出生米行老板之家,一个阳光漂亮穿着旗袍和高跟鞋,走起路来把青石板踏的哒哒响的女学生,却为了自己的家庭把自己变成了最勤劳最朴实的劳动人民。她的一生都劳动,都在为家人改善生活而努力,哪怕是最后生病,身子弱的得医生都找不到脉搏的时候,她还用信念支撑着家人。 

    老爸、老妈、儿子、女儿、甚至亲如家人的长工,都彼此相爱,在那个贫穷得没有力气走路,拿水充饥的年代,一家人彼此牵挂,物质贫瘠而精神却极大的丰富,如今的我们又何尝体会得到?

    余华让你为爱感动,对悲苦的生活有一丝欣慰的时候,会冷不丁的在你的心口狠狠地扎一刀,喷涌而出的血让你来不及挣扎便倒下!这便是我看了福贵的儿子有庆死的一段的感受! 一个因生活的不易而不得不每天奔跑几十公里,承载这一家人希望的孩子,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个皮包骨头的孩子,满怀热情,想为县长的夫人献血,却活活地被医生抽血抽干而死,作者余华残忍地将这人生不能承受之重赤裸裸地展现在你面前,你不愿意接受,又不得不接受,这就是悲剧的特征。

      如果你觉得到这里已经够残忍了,那么告诉你,厄运才刚刚开始,余华会一次次再呈现这种悲剧。让福贵最爱的妻子,软骨病去世;最牵挂女儿凤霞生产时大出血死亡;可怜的女婿也没能侥幸,被水泥板夹死;到这里还不够,作者的死神之笔还没有停下,唯一的外孙吃豆子又撑死了!福贵的至亲至爱就那么一个一个的离世,他就那样一次次亲手埋葬他们,换作谁经历了这样的痛苦还能苟活呢?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最后,一头老牛,一个老头,告诉你——活着本身也许就是活着的意义!余华,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曾经的牙医,如今的作家。简单朴实的语言,让浓烈的亲情,生活不能承受之重,以及不得不平静面对的孤单的人生,展现在你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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