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多年前。
13岁的张扣扣,亲眼目睹母亲和王家父子起冲突后,被二儿子一棍打头,鲜血直流,在自己怀里,挣扎着断了气。
人潮拥挤的街上,母亲又像展览品一样,被几百人围观解剖检验。
至此,这几个画面,像梦魇一样,狠狠扎进张扣扣灵魂深处。
后来,王家老三,莫名其妙成了杀人者,老二无罪开脱。
因为年龄不满十八岁,一条人命,换来的,不过是三年半的刑牢。
其余三个帮凶,依旧逍遥自在。
image母亲被害身亡,让本就饱受贫困之苦的家庭,越加支离破碎。
为了让剩下的生者活下去,张家要求王家赔偿经济损失25万。
可是,法院最终判决金额为9639.3元,连一万元都不到。
除去王家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最终到手的,区区1500元的赔偿。
张家人崩溃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于法于情,只值一千多元。
曾愤怒上诉,却又被无情驳回。
张扣扣怒吼:
“法院一手遮天,王家人杀了我妈,既没有偿命,也没有赔钱,这不公平。”
image母亲的死,对张扣扣幼小的内心,是毁灭性的打击。
当年,他曾举刀冲出家门想为母亲报仇,被父亲死死拦住,哭喊着劝说他。
没法接受还能怎样呢,只得作罢。
可张扣扣对父亲宣誓:“不为妈妈报仇,我就是狗X的。”
对张扣扣来说,他的家,从那天起,就没了。
心中法律和道德的天平,开始严重倾向了道德边界。
02
22年后。
2018年大年三十,王家连失三条人命。
除去因事外出的老二,王家父子三人皆被杀而亡。
杀人者,正是当年的张扣扣。
他从被害者,蜕变成了害人的刽子手。
谁也没有想到,96年发生的命案,并没有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过去,反而因为长时间的累积,新添悲剧。
三天后,张扣扣选择投案自首。
他大喊:“等了22年,我妈的仇终于报了!”
张扣扣称不后悔,这是王家早年就该付出的代价,是罪有应得。
整整20多年里,杀过人的王家,别说补偿了,连句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
埋怨命运与法律不公的张扣扣,在隐忍一年又一年后,还是走上报仇的歧路。
这种被逼上梁山的既视感,实在让人痛惜感慨。
image在法制社会年代,
张扣扣选择以暴制暴,肯定是错的。
可换位思考,
于道德****情面上,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
其中盘根错节的矛盾,令人陷入深思。
老话总说,冤冤相报何时了。
可现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在沉默中爆发。
image根据当年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来看,判决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允许的。
可法律的认定,唤不回张扣扣内心暴怒的恶魔。
杀死仇人,就是他心中认定的法律。
其实很多时候,错的不是法律,而是人。
复杂的人性,严谨的法律,在一次次案件中,备受考验。
孰是孰非?无法断言。
03
想起当年的于欢案。
于欢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被一群男人侮辱殴打,用尽肮脏的手段,施加在老母身上。
一次次的隐忍与报警无效后,绝望愤怒的于欢,拿起水果刀,以命搏命地捅杀催债人。
导致一名死亡,三名受伤。
结果,亵渎人伦、严重违法的催债人无罪,只有于欢锒铛入狱,被判无期徒刑。
这件事被报道出来后,引起社会轩然大波。
舆论全都站在杀人者于欢这边,虽说于欢有罪该罚,但罪不至此。
如果当初犯罪催债人,都能被依法办理,也许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最终,法律鉴于事实案件的基础,结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后,依法作出改判。
从无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于欢的命运,有了蹦极式的改变。
image又想起八年前广州发生的性侵案。
深夜,18岁少女小琪,在火车站遇到50岁大叔杨金元的搭讪。
因为小琪人生地不熟,遇到热心的杨金元后,便信任了这个慈祥的大叔。
看着大叔帮忙提行李,买车票,不设防的小琪甚至跟着他回出租屋小住一晚。
谁知道,杨金元其实是披着羊皮的狼。
在小琪踏进出租屋后,杨金元便要求发生性关系,威胁小琪如果不从,就杀了她。
害怕到极点的小琪,趁着杨金元去洗澡,就取下墙上的匕首握在手里。
她说:“原本想吓吓他,让他放我走”
可后来在互相推攘中,小琪左腿被刀划伤,失去理智下,小琪朝杨金元疯狂乱捅,导致杨金元无力倒地。
又因为害怕,小琪甚至对倒地的杨金云再次进行攻击,直至对方不能动弹。
面临性侵,持刀反抗致男方死亡,这算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在当时,这成为双方争执不休的矛盾焦点。
最后,由于小琪后续补刀,致其死亡,法院判定小琪故意杀人,防卫过当,有期徒刑四年。
在恐慌的极点,害怕对方起身报复而捅人的小琪错了吗?
法律依法判定,严惩杀人者错了吗?
一声叹息。
这种充满悲剧气息的矛盾感,让人分外难过。
法与理,往往难以兼顾。
有时,
法律上的无罪,不等于道德上的万岁;
道德上的无过,不等于法律上的通过。
04
虽然法律与道德,就像是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
但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在推进和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
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评选出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其中于欢案就是典型之一。
结合其他十大案件里的判决,能很明显看出一个规律:
“我们的法律,在一次次复杂案件中,越来越遵循国法、不违天理、合乎人情。”
虽说残暴案件不断发生,但至少,在群众呼唤正义的呐喊中,法律与道德在不断咬合转动。
当然,更重要的是:
如果每个人都能知法守法,懂法依法,那纠结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同样,我相信乌云是遮不住太阳。
如同鲁迅先生说的:
“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
-END-
作者:S的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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