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知的一个门徒奉耶和华的命对他的同伴说:“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他就对那人说:“你既不听从耶和华的话,你一离开我,必有狮子咬死你。”那人一离开他,果然遇见狮子,把他咬死了。 (列王纪上 20:35-36 和合本)
我觉得这个事件的记载,关键不是打不打问题,而是打的命令来源于谁?
这个同伴不愿意打,一定是出于人情考虑,同扫罗王违背神的命令怜惜亚甲及其美物异曲同工之意,《新约》彼得体贴肉体不要耶稣基督上十字架一样。这是人性里的爱。
这份爱若没有与神的旨意产生冲突,是好的。一旦与神的旨意产生冲突,那么这份爱就会被仇敌利用,就变成了私欲。
亚伯拉罕献以撒是正面的例子,当他的爱与神的旨意冲突时,他选择了顺服。至于为了顺服而在内心产生多大的风暴没有描述。有人说他非常的纠结以致晚上睡不着,所以为了防止动摇而早早带仆人与以撒离开;有人说他相信神必预备,所以内心没什么纠结(说的属灵化点,“争战”)。这就是圣经有趣的地方,平铺直叙的记载事件的经过,却不描写心里。这样写,就给我们看的人留下了空间。内心的纠结程度与我们信心的大小有关。不管内心如何争战,最终外面的行动将显明你内心真实的选择。
狮子,可预表为魔鬼;先知门徒,可预表为圣灵;同伴,可预表为自己;先知门徒的话,可看着圣灵的命令;同伴不愿意打,可看为肉体的拦阻。那么连起来,就给我们一个属灵的教训:当圣灵引导我们的时候,就要顺服;就算不顺服,也不要离开神的同在;一旦离开神的同在,活在肉体里,就会被仇敌魔鬼吞吃。
就算不顺服,也不要离开神的同在。这可能会产生分歧。不顺服,还能活在神的同在中?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我经常这样不顺服,比如圣灵要我去看望某人,我因为赖的去,所以就不去。这当然免不了圣灵的责备。但我就是不去。同时,我也知道为此会失去很多永恒的祝福 ,但我还是能活在祂的同在中。因为不顺服,不一定犯罪,可以是爱心小。
还记得使徒行传5章里的这对夫妻么?他们的问题就是欺骗。假如我是他们,别人都卖田地,把价银放在门徒面前,那么我就会直言,我只能献这么多了。别人怎么说,我才不在乎。因为我没有犯罪,魔鬼在我身上没有把柄,只是爱心少而已。
同伴的死,不是因为不顺服,而是因为离开先知门徒。这也意味着一个人如常常消灭圣灵的感动,就很容易落在肉体的自我放纵里,那是魔鬼的领域,不死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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