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总是能够在书中找到自己。
百无聊赖的暑假,在一个灰蒙蒙的徬晚,我来到了新华书店,去之前没有想买什么,到的时候也适逢下班之际,慌乱之中,拿了一本《傲慢与偏见》与这本书,路上隐隐约约有些后悔,觉得有些仓促……
好在内容并没有让我失望……
哈罗德·弗莱已经六十岁了,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莫琳是他的妻子,用哈罗德的话来说“莫琳身上的母性来的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奎妮·轩尼斯是他在酿酒厂的同事,同时又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哈罗德觉得愧对的人之一,身患癌症,也是哈罗德坚持千里跋涉的原因。戴维是哈罗德的儿子,这个试图渴望得到父爱,却又被其伤害的人。
哈罗德是一个幸运的人,他做了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让他有时间去回顾自己的一生“表面上看似再平凡不过,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与磨难”。
但是又是一个极其不幸的人,他的童年是他一生的痛,尽管他后来“找到工作,娶妻生子,赡养家庭深爱他们,即使只是刚刚做到――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内。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带上领带也不会改变”。
童年的痛是伴其一生的,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到下一代。正如戴维,戴维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就连哈罗德也说“我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你这么聪明的孩子”。哈罗德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在戴维获奖的那个晚上,戴维的疯狂乱舞使得全场嘲笑,身为父亲,他没有维护自己的孩子,反而笑出了声;在戴维名列前茅的时候,他一言不发;在戴维在大海里即将被冲走的时候,他却还在解鞋带……等等,戴维放弃了父爱,从此父子俩的谈话变得无比简洁与嘲讽……
哈罗德说“他无法想象没有她的生活,那就相当于将他生活中有生命的部分裁剪掉,整个人只剩下一个空空的皮囊”。在哈罗德离开的这些日子里,莫琳想明白了“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这是爱情该有的模样,尽管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矛盾,哈罗德说“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一个人的朝圣》(其一)――愿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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