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念初中的弟弟在上学的一天早上,带着在医院食堂里买的两个馒头,独自一人沿着公路,再翻过一个山头,走路到了外公家。从早晨一直走到傍晚,两腿酸疼,脚底起泡。
听外公说,他走到家就哭了。也许是来自身体的疲累和疼痛,也来自内心的委屈与不安。我们在弟弟没有回家吃午饭才发现他的“失踪”,在焦急寻找中,突然想起弟弟曾说过想回外公家。直到外公那边传来消息,说弟弟一路走回到老家,我们惊叹之余也不由得赞叹他的毅力与决心。
“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出来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如一连串在海中跳跃的浪花。”
书中的哈罗德因为老友奎妮的一封信,而做出一个走路去看望病重的她的决定。他凭着信念一路行走,认为这样就能让奎妮好起来,至少让奎妮多延长一段生命的时间,等着哈罗德的到来。
哈罗德一路上一边忍受着双脚的伤痛,一边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死去的儿子,形同陌路的妻子,小时候离开的母亲,以及酗酒的父亲。平淡过了几十年的哈罗德,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已经深深扎根在记忆深处。以为这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即使发生种种不幸,那也是人生的经历而已,甚至明白没有人会费尽心机找上门来拯救他。然而这次一个人的行走,他拯救了自己。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
这是一场回忆之旅,哈罗德在一路的历练中,直面内心。不堪的往事,糟糕的夫妻关系渐渐让他不再纠结于此。“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路上,有人劝他放弃这艰苦的长途跋涉;有人羡慕他的执念;有人无法理解他的举动;也有人盲目崇拜他的行走。只有哈罗德自己明白行走的目的。他的信念让他必须专注在行走这件事上,即使他中途也有想放弃的念头。甚至就快走到目的地的时候,他已经迷茫到失去判断力,他告诉妻子莫琳他坚持不下去了。
还好哈罗德终于走到奎妮的面前,看到已经被病魔折磨到不成人形的奎妮。她已经说不出话来,哈罗德也完成了他的信念之旅。奎妮终于等到哈罗德的到来,安心逝去。哈罗德在葬礼后也与妻子打破二十年的隔阂,解开死去的儿子在两人心里留下的心结。仿佛又回到当初第一次见面的舞会上,美好的一天。
“有时候生活并不是你看见或听得到的,它会有超出理解之上的东西,而那些你是看不见或听不到的,这就是生活。”——英格丽·褒曼
有多少积怨难以消除?年复一年地积存在心底,慢慢辐射出来,伤害周围最亲近的人?哈罗德与妻子的隔阂是因为儿子的突然离世。伤痛之余一个开始酗酒,一个幻想儿子还活着并与之对话。两个人的生活也变得形同陌路,无法抵达对方内心。各自防备着,怨恨着。
哈罗德和奎妮曾经是同事,他们之间有着笃定却并不深刻的友情,只是因为一次偶然发现彼此的脆弱而惺惺相惜。因此奎妮多年前为他闯的祸背了黑锅,被辞退远离。哈罗德内心带着歉意,当得知奎妮快要走到生命尽头时,哈罗德认为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于是开始了行走。
奎妮的那封信,正是哈罗德想逃离这种看似平淡,实则混乱的生活状态的一个理由。一方面为了拯救奎妮,给自己信念,给奎妮希望。一方面他需要走出目前这种困境,认清自己的内心。
人们把哈罗德的这次行走称为现代的一种朝圣。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哈罗德坚持信念,执着,专注地前行。在旅程中探寻到生之美好,在于爱的普遍存在。在一切痛苦之上,有伟大而永恒的爱。它让人们在经历不幸之后,仍然去相信生命的确存在美好的可能性,把悲痛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
多年后,我们偶尔还会在谈笑间说起弟弟那次“离家出走”,弟弟也笑而不语。那次他逃学出走或许是有原因的,但他的暴走已经淡化了那些缘由,甚至其中一些细枝末节也都渐渐淡忘。问起他,他也不会回答。
也许在那几十公里的路途上,在翻山越岭的喘息间,小小年纪的他也会想到些我们永远无法得知的领悟。他还是个孩子,他的哭,掺杂了众多难以名状的感触。一切都化解在多年后他的笑而不语间。仿佛还能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走在公路边,从早晨到傍晚。即使你会认为这是青春期的一种执拗,谁说年少的他一路没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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