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历史的温度》一书,对其中一位女士记忆特别深刻,她就是郑毓秀。
她被誉为民国第一女杀手,协助汪精卫刺杀摄政王载沣,组织刺杀袁世凯,成功刺杀良弼。我想,以上任何一项都能够让她在历史上留名,然而她有案可查的事迹远远不止这些。
关于缠足,我们并不陌生,因为这一恶俗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中国女性。那么,有没有女性逃过这样的劫难的呢?有!毕竟有些开明的父母,他们不愿意自己的女儿遭受这样的痛苦。然而让我吃惊的是,郑毓秀能够逃过此劫,竟然是因为她在自己五六岁的时候就明确拒绝缠足。是啊,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就敢出来反抗祸害了中国女性数千年的恶俗,怎让人不自己深刻呢?
关于娃娃亲,我们又不陌生。由于“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之类思想的作怪,一些父母喜欢干一些指腹为婚或者订立娃娃亲之类的事情,郑毓秀同样遭遇了这样的事情。郑毓秀13岁,到了出嫁年龄,然而,郑毓秀再次奋起反抗,她写了一封信给对方的儿子,最终顺利解除了婚约。这无疑让她的家人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最终,她踏上了天津的求学之路。
天津求学期间,她接受西方教育,并于两年后同大姐一起留学日本。正是在那时,她认识了孙中山,并加入了同盟会。在同盟会遭受各种失败之后,为了鼓舞士气,她参与或组织了多少刺杀事件。在当时,一位男子干这样的事情,尚且需要下大决心,何况一名女子呢?然而刺杀不成功,便要遭受巨大的反噬,所以她被袁世凯通缉了。为了避祸,1914年她逃去了法国。
1919年,广州军政府外交部正式任命郑毓秀为外交调查名誉会员。这在现在看来不是什么事,然而这却成了中国女性参政的一个先例。由此可见,郑毓秀的外交能力还是不弱的。而就在同一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作为战胜国之一却遭受了侮辱,为了不让中国代表签字。郑毓秀又干起了老本行,她在经过中国代表团屋外的花园时,折了一枝玫瑰藏在衣袖里。进房后,她用玫瑰枝隔着衣服顶住陆徵祥:“你如果敢签字,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她的机智勇敢。虽然顾维钧后来回顾被威胁的不是陆徵祥,但是这依然不能减少我对这位爱国女士的尊敬。
1924年,郑毓秀通过了自己的法学博士论文答辩,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有案可查的第一位法学博士。1926年,郑毓秀和丈夫在上海一起开了一家“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而在仔细研究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后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于是,郑毓秀又成了有案可查的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后来,郑毓秀又进行了很多卓有成著的工作。
然而,事情还是出现了转折,内战期间,被蒋放弃后,她们选择去香港观望时局,而当时局定下来以后,她们没有去台湾,也没有去大陆,而是决定去巴西经商。只是没折腾几次,她们就亏了大本,这对她们而言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最终,她们定居美国洛杉矶,在那里,郑毓秀又遭受了另一次重大打击,她因为左臂癌细胞而切掉了左臂。经此病变,郑毓秀一蹶不振,最终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一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女侠,最后却在异国他乡英雄落幕,令人悲伤。然而,她曾经做过的那些事,却值得我们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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