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人物传记,不得不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之所以首先想起她呢,并不是因为自己和身边其他人没什么故事,而是她活得实在是太通透、潇洒又精彩了。
但先说起她的幼年时期,却是很悲惨,她出生在江西宜春的一个安静的小县城里,但是她的诞生并没有带给家庭一丝欢乐,她的父母已经有三个小孩,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刚出生的小女孩只会加重家庭负担,因为她的家庭并不富裕,甚至生活都过得十分窘迫。所以在生下她几个月后,她的母亲就把她送给了另一户人家抚养,那时候这个才几月份的婴孩,没有母亲的喂养,也没有什么精细的奶粉可以喝,家里的善良的老奶奶可怜她,便用自己所剩无几的钱买一些婴儿奶粉和衣物,悉心喂养她,可是光有老奶奶的庇护也不能保障她的顺利成长,老奶奶并不能照顾她到读书长大,所以在她一岁时,终于有一户善良的好人家收养了她,将她抚养长大。
这户人家是个重组家庭,之后她就有了一个善良负责的父亲,和一个脾气不怎么好,时常唠叨的母亲,和一个不怎么热爱学习的哥哥,她也有了自己的名字——徐宁。这户普通清贫的人家也足够她有一个稍微安稳的童年,她就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长大,父亲常年要做各种苦力活,还常常患病,母亲的焦躁症也偶尔发作,这样的家庭环境让她早早地成熟,在大多数女孩子被父母宠在手心里的年纪时,她早早地体验了生活的艰苦,她读小学时成绩很一般,但她常常在家中帮助母亲做各种家务,自己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要下田地去种菜。她是个很乖巧善良的孩子,从不抱怨,对养父母的抚养心存深深的感激。
我们读小学六年级时是隔壁班的同学,但那时候我们彼此都不认识。直到初中,我们在同一个班级里,我先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和班级里的其他女生很不一样,喜欢坐在教室靠后的角落,安安静静的,放学后,很多人都回家了,但她还是会安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写作业,仿佛一切都不能打扰她要做的事情。但她个子很高,在班里一群女孩子中绝对是鹤立鸡群的,所以在路人眼中,也很有存在感。
我们成为朋友是在初二,我的座位搬到了教室的靠后面,正好坐在她的前面,我开始了解这个让我好奇的女孩子,渐渐的我们成为了朋友。她的家距离我们就读的初中很近,所以我常常扶着我的自行车,和她一起走在马路边,漫步回家,从初二到初三,从下午放学到晚自习结束,我们最喜欢的就是晚自习结束后,正好下完了一场雨,橙黄的路灯照在水洼中反射这暖暖的光,手牵着手经过旁边潮湿的灌木丛,一起聊着一天中发生的琐事,分享刚刚看完的一本书,或者讨论某个作家的韵事。
是她教会我什么是友谊,彼此真诚,把喜欢的事物分享给对方,并希望对方也享受其中,而不是想着如何回报。我们的学习成绩都是中等,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爱好文学的心,她语文虽然一般,但是喜欢阅读,喜欢很多作家和诗人,我还记得是某个周末的下午,她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她的后座上,一路骑了半个小时,才到达了我们奉新县的图书馆,在那之后,这个图书馆就变成了我们假期相聚的小天堂,可以说,受她的影响,我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她总是喜欢做一些让我觉得稀奇的事情,比如尝试用左手写字,她觉得有一天右手不能写字了,左手还可以派上用场,左手写字还可以锻炼右脑,提高逻辑能力,至少她是这么想的。在家的时候自学毛笔字,因为她觉得自己写字很丑,所以要多练练,把字写好,因为字如其人。她的思想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她会把自己的家打理地干干净净,可能对于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读书和玩乐才是头等大事,正是不知忧愁的年龄,可是她常常会在父母没回家前把晚饭做好,洗完澡后把自己的衣服洗好,第二天早起给爸妈和自己做早餐,所以她不能分出大部分时间用于学习,但她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她在家门前种了许多株鸡冠花,到秋天的时候鸡冠花开地浓丽茂盛,像粉红色的云霞。但不是每个人都像钢铁一样,不会被生活打倒。
我是听过她偶尔抱怨着无奈的生活的,但她总是把压力化为动力,一直默默承受着沉重的一切,如果不是从她口中得知,或许我也永远只会在父母的庇护之下,不知生活的艰辛烦琐我开始想为她分担一些她的痛苦,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尽力在学习方面帮助她。
中考之后,我们考在了同一所高中,但不在同一个班级,紧张而繁重的高中学习生活,是的我们的交集变少了许多,但我们总是会抽出时间,在校园里找一个角落,分享彼此最近发生的事情,开心的和不开心的事情,彼此给予温暖和关怀,在难得的星期六晚上放假时,去她的家或者到我的家,我们交流学习,诉说烦恼,高中的时候她顺应自己的喜好加入了学校田径队,这说明她以后要做一个体育生了,开始每天下午下课后就要前往操场跑步锻炼的生涯,她就这样在操场上跑了三年,我问她为什么要选择加入田径队呢,是因为要做体育生,为自己的未来多一份出入吗,可是得到的答案并非我所想的,甚至超乎预料,她表示之所以加入田径队只是因为喜欢跑步,喜欢锻炼身体,可是她也为了田径运动付出了血汗的牺牲,因为跑步多次脚踝受伤,甚至差点骨折,在高二,为了有更多的学习时间,她不顾父亲和老师反对毅然从理科班转到文科班级,她也会为了锻炼出马甲线而减肥一年,看着她手臂因为长久的锻炼而生出肌肉,但是脸还是日渐消瘦,真的让人心疼,但她始终不以为然,在高考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去桥边散步,我问她以后的理想,她说,要离开奉新,去往大城市开阔眼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能以后会当个兽医,或者开一家面包店,每天做自己喜欢的面包,如今她在江苏读大学,学着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余时间经常参加马拉松比赛,还得到了很多奖牌,在一个宠物店做兼职,每天和喜欢的小猫小狗为伴,她变得自信且快乐,找到了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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