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袁崇焕
七律.袁崇焕
七律.袁崇焕
丰姿伟岸立如松,
天下安危己任中。
巨柱擎空撑广厦,
旌旗遍野捣黄龙。
刀光剑影终无惧,
血雨腥风不动容。
一片丹心昭日月,
英雄气概贯长虹!
注:袁崇焕(1584年-1630年),字元素,生于广东东莞石碣,祖籍广西梧州(籍贯争议 )。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后金)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并声称自己可以五年复辽,赴任后持尚方宝剑将东江毛文龙设计杀害。袁崇焕于崇祯二年(1629年)击退皇太极,解了京都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皇帝朱由检以通敌叛国罪处以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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