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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可以聊聊毛姆

或许我可以聊聊毛姆

作者: 松野 | 来源:发表于2022-04-23 23:03 被阅读0次

            和我的标题一样,聊起毛姆我并不是非常有底气。作为文豪的毛姆,他并不缺研究者更不缺追随者,更有大批的书迷,而我只不过是闲来无事翻过两本毛姆作品的普通读者而已。我对毛姆既不推崇也不喜爱,只不过是想记录下我对他的作品的浅显看法而已。

            在知道毛姆这个名字之前我就知道那本举世闻名的《月亮与六便士》,很遗憾,我没有看过。这种明显要探讨物质与精神的文学著作并不会引起我的兴趣,而且无数个人奉为精神皋臬这种噱头也令我排斥。于是我在没有读过毛姆任何一本作品的情况下对毛姆的作品及其本人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反感。可我为什么又去读了毛姆呢?

            第一个原因是我喜欢的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喜欢他,第二个原因是我意外看到了毛姆《面纱》中的一段话“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被这段话直白又热烈的表达方式吸引了,于是决定去读毛姆。我读了《刀锋》和《面纱》,然后才发现“热烈”这样带有明显情绪色彩的词不太适合形容毛姆及其作品。

            我在阅读中最先感受到的是毛姆是一个极其优秀的叙述者,他很会讲故事。《刀锋》和《面纱》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夸张的修辞,优雅的语句,《刀锋》中甚至还包含着大段枯燥且繁复的对哲学和宗教的讨论。看上去完全不吸引人,但是就是能让人一页接一页的读,渴望知道结局。这是一种本事,更是对文字炉火纯青的驾驭。

            这对于喜欢华丽文风和精致辞藻的我而言这无疑是一次全新的阅读体验。我开始思考,对于小说而言,是故事更重要还是辞藻更重要?我在思考的过程中逐渐理解了张爱玲和村上春树对毛姆喜爱。因为他们本质上就是一样的故事叙述者。他们都是把自己摘除作品之外的人,不去对作品中的故事进行评价,不去引导读者思考,更不会去煽动读者的情绪。这很难得,也很高傲。他们把作品创造出来,又告诉所有人任君点评。换句话说,他们把自己从自己的作品中剥离开来,把作者与小说人物的身份区分的很开,小说是小说里的人在活,而他们不在小说里,他们就不在小说里说话。

            不要以为这很简单,克制住自己的表达欲本来就很难,更何况作为小说的作者他们本就把自己创造出的人物和情节操纵于股掌之间,我们尚且难以控制住希望别人按照我们的意愿来行事的想法,更何况掌控一切的上帝?当然,我这么说肯定是过于绝对,毕竟小说是一种表达,不会有作者连想表达的内容都没想好就进行表达的,无论如何都不能把作者的主观意愿从作品里摘除。但是我觉得毛姆做到了极致。

            第一人称角度叙述的《刀锋》,我沉浸在对拉里和艾略特的反复考量之中。我渴望成为拉里,却又希望成为艾略特保证自己世俗的愿望,内心深处的拉里又在不断地嘲笑艾略特。直到阅读结束我都沉浸在这样的纠结之中,我甚至忘记了这个故事还有一个主要的人物,就是讲述艾略特和拉里故事的“我”。第一人称叙述,却让读者忘记叙述者的存在,我想任何人都不能否认这是一种极其伟大的能力。如果说,《刀锋》里第一人称存在还能使文风多少有些温和的话,第三人称叙述的《面纱》简直就可以用冷酷来形容。一个创作者毫无波澜的告诉你他创作的故事,告诉你故事的开端、高潮、结尾,告诉你每一个角色的每一个行为,就是不告诉你他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也不告诉你他对每一个角色的态度。他只是想把事情告诉你而已。我为之惊叹更为之震撼!

            至于毛姆的措辞,没有看过英文原著的话其实没有办法去判断,通过译文来看毛姆所用的确实都是普普通通毫无新意的词。普通的陈述,普通的用词,更没有华丽的排比,诡谲的比喻,一切都很普通,但是故事引人入胜。或许在强大的表达能力面前,辞藻的堆砌就成了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就像“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就像“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最普通不过的词汇,最壮丽的景色。

            我可以聊毛姆的技法,也可以聊毛姆的文风,可我对《刀锋》和《面纱》却没有更多体悟。对于《刀锋》,在物质和精神的角力中我从来没有过纠结,不过很大程度是因为我从来也没有真正的缺过物质,我从来都是敷衍着努努力就能把我想要的拿到个八九成,实在拿不到的我也有一万种理由来宽慰我自己,我缺少苦难和挣扎以及社会的毒打让我对《刀锋》产生深刻的理解。但是我很佩服毛姆笔下的拉里和艾略特,他们选了就坚定了,要知道游移不定才是最懦弱的行为和最不值得的痛苦。对于《面纱》,我更是没有一点想法。我能读懂《面纱》里的所有讥笑与讽刺,并深以为趣,但是男主人公有些表达我却一点也看不懂。或许爱情是母胎solo不能企及的高度,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说《面纱》的结尾差强人意。

            我说我对毛姆既不推崇也不喜爱,这是实话,但是我依然感叹他纯熟的文字技法并深表嫉妒,也喜欢他高傲又得体的讽刺。我近期依然不打算看《月亮与六便士》,探讨物质与精神的书看一本就够了。或许再过几年,又或许等我看完《月亮与六便士》,我可能会对毛姆产生不同的看法。

    原文载于公众号【莫名其妙理论组】,大概就是发疯少女的莫名奇妙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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