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郁的下雨天,我呆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图书馆外灰蒙蒙,馆内却被明亮的灯光照得亮堂堂的。我漫无目的地逛来逛去,来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在书与书紧密的缝隙中,找到了一本被压得紧紧的小书。将小书拿了出来,“老味道,汪曾祺。”我喃喃念道着。——封面是绿底金字,墨绿色的封面上刻意设计了斑驳的白色的痕迹,倒与这书的名字很是相符。找到一本精致的小书,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迫不及待地翻开。
对汪曾祺的印象之前一直停留在初中所学的《端午的鸭蛋》上,记得那篇课文里对高邮鸭蛋的描写“‘吱’地一声,红油就冒出来了。”那节语文课,时不时就听到同学们吞咽口水的声音。一到饭点,同学们都如狼似虎冲向食堂。也许是汪曾祺所写的“高邮鸭蛋”的魅力,那顿午饭就连平时不爱吃饭的女同学也多吃了半碗饭。
而看汪曾祺的《老味道》时,不禁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煎熬——享受仿佛也带着食物香味的文字,煎熬于吃不到的苦痛。甚至于是在读到汪曾祺对昆明糖炒栗子的描写时,我的肚子也忍不住咕咕叫了起来,只能买个面包,将它当作汪曾祺笔下的糖炒栗子聊以自慰。那段对糖炒栗子的描写摘于下:
“昆明的糖炒栗子,天下第一。第一,栗子都很大。第二,炒得很透,颗颗裂开,轻轻一捏,外壳即破,栗肉进出,无一颗‘护皮’。第三,真是‘糖炒栗子’,一边炒,一边往锅里倒糖水,甜味透心。在昆明吃炒栗子,吃完了非洗手不可,——指尖上粘得都是糖。”
那吃完指尖粘满糖的糖炒栗子让我魂牵梦绕,馋了许久。可我一直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汪曾祺仅用寥寥数笔就可以将美食的色香味勾勒出来,吊起人们的馋意。而一般人写食物,尽管可以将食物的外表,做法描写得比汪曾祺细致,却反而失去了那种魔力。
而当我继续读下去,再联系前面的思考时,我明白了。汪曾祺在描写昆明的米线和饵块时,曾不止一次提到昆明如今的米线和饵块再没有当年的风味,当年的老味道早已永远封存在了它最美好的时代。他不止一次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些变化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我不禁想起了《老味道》的第一篇文章《泡茶馆》,汪曾祺说“如果我现在还算一个写小说的人,那么我这个小说家是在昆明的茶馆里泡出来的。”——从这些地方,汪曾祺对昆明这个城市的喜爱,对美食的陶醉迷恋都可见一斑。
汪曾祺是因为心怀昆明这他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他思念昆明的吃食。正是因为心中没有忘,仍有爱,所以汪曾祺才能将昆明这座城市,将昆明的吃食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自叹不如。
一如写作。光用辞藻堆砌成的文章,乍一眼看上去文字优美,作文者十分有才华。但仔细看下去,只会发现这不过是一篇徒有其表的文章,空有噱头,而无内涵;而汪曾祺一类的文章,虽词句不甚华丽,但阅读起来如行云流水般令人觉得舒服。二者的不同不仅在于文字,却也是作文者的不同,可见心怀生活的人更易写出有见地的文章,而内心空荡的人不过是在重复没有意义的优美语句积累罢了。
一如生活。热爱生活的人对任何困难安之若素,而萎靡不振的人,生活对他来说没有意义。
看《老味道》,不仅是看美食,看的是真谛:唯有融入生活,热爱生活,方能品尝生活这道佳肴其味道之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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