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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阳光的可怕(素溪原创)

温暖阳光的可怕(素溪原创)

作者: 董_素溪 | 来源:发表于2017-06-09 01:43 被阅读0次

            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万物就不可能生长。这是大实话,谁都知道这个理儿,再说就迂了。

        我今天单说这阳光的可怕。阳光怎么可怕了?

        可怕!

        阳光下,一片树叶,绿油油的,泛着生命之光,微风吹过,与众叶子一起哗哗作响,它们在礼赞太阳。同样的阳光下,一片离开树的叶子,立时失去了活力,颜色暗淡,水分消脱,萎缩干枯,死了。阳光不仅是温暖,更是暴怒的烈火!不仅可以给你生命,还可以消灭生命。不仅是爱,更是审判!对不离开根本的叶子,它是爱,对背叛者,它是惩罚。能怨毒阳光吗?不可!因为,叶子离开了树,离开了根,无根之木,无树之叶,无源之水,死是必然的结局。它应该为此哀哭切齿。

          人是要有敬畏之心的。敬畏的重点,应该落在“畏”上,;天道不可违,是人,就应该在人的本位上,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无知、不完全,从而谦卑下来,畏惧之心常有,省悟之心常存,做一片不离根本的叶子,常记阳光暴怒的可怕,才会充分享受阳光的温暖之爱。

            大多的人并不认识生命本源在哪里,我也是历经几十年才有肤浅认识的,生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对未来没法把握。这不是宿命论,而是实事求是。谁敢称自己懂得自己?谁敢称自己知道自己的生死?我有一位书友,博学多才,前途无量,回家的路上,与天仙般的女儿一起消失在车祸之中。

            我曾经请教过很多五十岁以上的长者:孔子说的“五十而知天命”,何谓“天命”?大多面对这个问题的是一张张木纳的脸。有的说,“知天命”就是这辈子活了这个点儿上,一切都无所谓了。

            意识从来决定行为,世界观决定如何观世界。无所谓者无所畏,这也是有些权贵不保晚节的最好诠释。

          窃以为“天命”之“天”即超越三维有限时间空间之上,又贯忽万有,托住万有之全知全能者。人类或称之为老天爷、为造物之主、为皇天上帝、为未识之神……。虽名称不同,其意一也。“天命”之“命”,即人从生到死也就是活着的过程长短是被“天”命定的。“生死”之生不由已;死,亦不由已。生死在天,天是有性情的,有位格的神,天命使然不可违。人胜不了天。人只能顺天行道。孔子提出“畏天命,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老子说:“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这里老子说的自然是自有永有、自己使然的大而可畏之神灵,而非我们常人所理解的山山水水自然风景。不仅中国的古圣先贤呼天抢地的告诫人类当对至高无上者有敬畏,《聖经》里更提出:“太初有道,道即是神,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敬畏自有永有的神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

            这里解释一下“上帝”一词,乃是原于古老的华夏文明,史书中最早出现上帝一词的记载的书籍是《尚书》和《诗经》,昊天上帝(尚书)或皇天上帝是上天、天帝、天父、皇天、老天爷等的正式称谓。中国先秦上古时期的“上帝”意为泛指主宰天地宇宙的神。

            耶稣进一步解释:神是个灵,认识神不凭眼见,要凭着心灵和诚实。

          人本泥土,活着,原于有灵在身体里面,无灵就是死人。神是爱,祂让阳光照好人也照歹人,雨露降给义人也将给不义的人。神更是公义,祂用慈爱来待慈爱的人,祂用烈火来审判恶人,祂说:审判在我,我必报应。

            人上天入地也跳不出神的手掌心,《名贤集》里有一句话: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人仰赖神的爱,暂时客居在这个地球上,时光如流水,岁月似激箭,转瞬即失。人若失了敬畏,离了根本,自己以为自己是神,就是错乱了神经,颠倒了位置,如同一片离开树枝的叶子。

            日光之下无新事,唯有敬天爱人是正道,是根本。

            阳光是温暖的,阳光是生长的条件;阳光更是烈火,阳光是死亡的审判!

            “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祂所喜悦的人”。

            祝读者受众平安!

            (修改于江南嘉禾之城素溪草堂,正值丁酉清明时节。愿纷纷祭拜赐肉体之祖的亲们,先心存敬畏敬拜赐人灵魂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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