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我和老郭陪同小白去平谷法院处理她的追款案件审理事宜,因为她的车限号,用了老郭的车。回来的时候,小白几次主动说要给老郭的车把油加满,老郭都客气地婉拒了。这件事,也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一个战友借我家车的事。
大概是2009年的时候,我的一个下属连队的连长因事借我的车用,都是小兄弟,就借给他用了三天,然后他用完了把车钥匙还给我,再啥都没说。
等我又用车的时候,我发现汽车右后侧车门把手被刮花了一点漆,十多公分长,伤不大,但是很明显,肯定是和别的车刮蹭造成的。然后,汽油差不多快用完了,也没给加满,他还车的时候说加了一点油的,那估计是他自己又用完了呗?我心中这个气啊,心中的火立即蹿起来了。
立即给他打电话:“胡....,你这人太不讲究了吧?”胡:“领导,怎么了?”
“先不说车用完了不把汽油加满就已经很不讲究了,就说你们用完车,把车刮了,怎么连屁都不放一个?”我很不客气地训斥他。
他开始还狡辩没有,后来在证据面前他说是他朋友不小心刮的,感觉没啥事,怕我骂他,没敢说。
我说:“这么明显的刮痕谁看不出来,你最起码说一声啊?连说都不说,你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啊?”我的话有点狠,但这事儿也真的让我生气了。然后他说要给我修,我说修也不用你修,但这种事你不能瞒着啊?
还有,用了几天车,车用完了把油加满是一种人情常识,这个你也不懂吗?他是我的下属,当然不会顶撞什么,但我的话也很是刺激了他,等我转业走了之后他基本都没有再联系过我。无所谓,你再有本事那是你的事儿,但你的人品不行,都不在我的眼里,也不可能成为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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