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结底,在清朝当这个县官,无非就是几年时间。
虽然很多官箴书说,官员的声名得在开头的到任阶段就打好基调,但并不是说要走了就不管了,很多恶名就是任期最末才来的,要讲究“善始令终”,开头和结尾都要好。
每三年,朝廷就会有一次评定成绩,来决定官员进退。
其中,清王朝对于地方官僚,有六种差评分类:
分别是不勤、罗软无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病,后两种是不可抗力,而前四种是可以努力避免的。
先前好好尊敬过的包括知府、巡抚等等的上司此时就会负责写评语,按照有没有执行好钱谷和刑名这两大职责,决定升降。
经过评定,上级一致认为当得不错,之后就要被推荐提拔到京城去了。
在交接班的准备阶段,还有很多事情。
要清算钱粮,点明账簿,清查各种衙门的财产,还要结算清楚各种案件,整理诉讼材料。
要奖励这些年服务得力的胥役,和交好的士人辞别。
当然,更不能忘了给上司和同僚辞别。
作为父母官的理想标准,县官应该问自己,做了什么造福地方的事,给了百姓什么好处。
清朝县官一方面想要“好民之所好,恶民之所恶”,以老百姓为尺度,但另一方面还得满足上级需求,这二者的平衡非常考验个人能力。
说到底,清朝“父母官”的儒生理想和“朝廷命官”的政治现实,这个冲突贯穿始终。
升迁与否,这是官方评价,自己到底有没有做到“父母官”的理想,还得看老百姓最后如何评价。
如果老百姓觉得自己当得好,会在临别时“覆辕卧辙”。
这是说,人把身体趴在车轮上,躺在车前,阻挡县官离开。
这是从汉朝就传下来的典故,用来表达对县官的不舍。
与之类似的还有要求县官把鞋子脱下来、对县官要求“向朝廷再借用一年”等等,其他行为还包括立德政碑、送万民伞、送牌匾等等。
相对的,也有窒户怀砖的典故,就是把县官的窗户堵住,在他走的时候还要拿砖头丢他。
有些地方还发生过更暴力的抗议,当时百姓把城门关上,阻拦恶官离开,夫人的衣服被扒掉,把他的随从也痛打了一顿。
其实无论丢砖还是抱车轮,这些并不会影响县官的去留。
实际上,有些地方士绅会为了筹款立德政碑而勒索百姓,还有一些地方官是买通了人,让他们表演挽留。
在清朝吏治整顿中,扒轮子和丢砖头都叫刁风恶俗,干扰行政,雍正专门下令整顿过。
但不可否认的是,很显然,地方上的人们通过这些表演来表达对当时官员看法,既是眷恋,也是示威;
寄托了对下一任父母官的要求,这也往往是百姓能够不受拘束地提出一些要求的唯一时候。
清朝道德理想和政治现实的冲突不仅仅困扰着县官,更受罪的其实还是老百姓。
《官场现形记》里的胡统领卸任时有一句话,就反映了清朝县官们的心理:
“我不是稀罕这个,为的是面子,被上司晓得,还说我替地方上出了怎么大一把力,连把万民伞都没有,面子上说不下去。”
也正是在卸任之际,官想获得过去的圆满,民想求得未来的安心,清王朝政治意识形态的冲突就在立不立碑、送不送伞、丢不丢砖头这些表演上短暂地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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