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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报道:“他(杜志浩)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在沸沸洋洋的于欢案中,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
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告诉记者,肇事当天杜的父母来给她送过东西。她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不然他早就坐监狱了,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被刺死的辱母者杜某竟有犯罪前科,是“撞死14岁女学生”的肇事逃逸者。而且在不大的聊城,交警说抓不到人,你信不?杜某给一点钱给受害人家属,然后息事宁人,此事也不了了知,杜某至案发前就一直逍遥法外!
到此,问你:“对杜某被于欢刺伤致死有何看法?”估计很多人会说:“如此丧心病狂的人,天理难容,活该,罪有应得,老天早就该把他收走了”。
可那个女孩母亲的一句“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似乎还真有些逻辑可巡,是啊,15年的那场车祸,如果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他当年就应罪伏法了,估计17年的今天还在监狱里老老实实的改过自新,16年根本不会出现在“辱母”现场!又怎么会被于欢刺伤至死?
此时,再追问:现在你怎么看?
有朋友点评说:“报应,不时不报,时候不到!”;“逃得过一时,逃不过一世”;“纵容过错,终将一步步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些点评,是针对杜某本人的,依然对他是罪有应得的评论。
有朋友点评说:杜某是被渎职了的公权力害死的!这一点评特别有亮点,因为杜某被成功塑造成了本故事中的第2个悲剧人物,太有喜剧性了。
至此,杜某变成了一个既可恨又可怜的悲剧人物!
写到此,我就觉得特别奇怪,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欢与杜某都是悲剧人物,那么,又是谁制造了他们的悲剧?值得所有人深思。
一首咏叹调华丽落幕,希望类似悲剧不再重演,无论是于欢似的还是杜某似的,只愿未来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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