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15年两会讨论的话题之一“师生恋”,相信这个话题在平时我们每个人都聊过,今天就让我们听听人大代表们对“师生恋”的看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学校长袁寿其:
师生恋,法律虽未禁止,但不提倡“最好是反对。”
针对高校师生恋现象,袁寿其代表告诉记者,高校老师实际年龄一般与学生差距较大,而且主要任务是传道授业,本身就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尽管从法律角度来讲,高校反对师生恋的做法不一定完全合理,“毕竟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他认为,对于以教育为宗旨的高校来说,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从社会大众角度来讲,师生恋也不是很容易被接受。
“总的来说,不提倡师生恋,在这个原则下各个学校根据校情,来决定是否出台相应规范。”袁寿其告诉记者,目前出台规范明令禁止师生恋的高校比较少,目前江苏大学并没有类似规范,至于以后是否会出台,暂时没有考虑。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水利科研院总工程师窦希萍:
师生恋在一定程度上违背师德
窦希萍代表认为,在处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的时候,最好不要师生恋,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师德。虽然说很多女生对老师会有一种爱慕和崇拜之情,但作为老师来说要约束自己。如果是毕业之后,学生和老师脱离了在校期间的师生关系,那可以正常恋爱、结婚。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协委员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师生恋,他认为应该“发乎情、止于礼”。“师生之间有好感,这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能谴责,但是不应该提倡。在外国,很多学校也是不提倡师生恋的。”他说,毕竟一个是教育者、一个是教育对象,两者之间如果有恋爱关系,可能会影响到教育公平。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旭东:
规定执行起来有困难
王旭东委员认为,学校反对师生恋是个比较尴尬的话题,大部分大学生都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了,他们有恋爱的自由,这项反对师生恋的规定执行起来有困难。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权益,作为一名在学校的老师是支持这项规定的。他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的高校可以说都不支持大学生在校谈恋爱,毕竟学生还是应当以学业为重。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
成年人恋爱还是顺其自然好
相比之下,陈静瑜代表认为对师生恋可以宽容看待。他认为,学校没有必要就此作出明文规定,只要是成年人,就有恋爱的自由。他提到,古往今来有不少名人都是师生恋,“恋爱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果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绝大多数还是不接受“师生恋”的。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师生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本身就不是完全平等的,建立在教师与学生这两个角色交往基础上产生的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情还是角色之间的爱情,抑或是人和角色之间的爱情,这三种爱情是值得深思的。
”师生恋“,人们通常情况下会认为是学校里的老师和未毕业的学生之间产生的爱情,所以很多人都不看好这样的爱情。而在我的价值观中,”师生恋“不仅限于这一种情况,如老师和毕了业的学生之间产生的爱情,他们的爱情来源于师生关系,两个人的认知过程也是师生关系,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爱情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
对于师生恋,我们拒绝的不应该是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身份关系,而是爱情来源于人与人之间还是角色之间,亦或是人和角色之间。有的人利用角色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肯定是不可接受的。因为爱情的本身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欣赏的过程。
爱本无罪,有罪的是爱的方式、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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