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半个月以前,我一定想成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某个领域认真钻研,让世界往更好的方向走去。但现在的我,想要成为摇滚明星。
摇滚乐的黄金时代应该在90年代,那时我还是小娃娃一个。等我长大了,摇滚出了在音乐节上唱唱,很少有在屏幕展示的机会。半个月前,因为对摇滚的好奇,我看了一个综艺节目。第一集我就疯狂地爱上了摇滚乐。除了摇滚乐真的很好听意外,我更被摇滚精神感染。现在的摇滚乐还是挺小众的,一个乐队的组建和发展是相当难得一件事,有的乐手坚持上班挣钱来供养摇滚。他们因为热爱一直坚持,有的乐队一坚持就是30年。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最近一首一首地听摇滚,并不想我之前以为的那样——颓废,无病呻吟,更多歌曲是对信仰的追求,对爱情的渴望,对世界的思考……满满的正能量。有的歌词也写的相当精彩、有力量,一点也不输流行歌。想必他们也在用眼睛看,用心去感受,努力提升自己。
之所以这么喜欢摇滚,是因为我觉得通过它,我好像更认识自己了——外表文静,内心狂热。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一定要当一位摇滚歌手,用摇滚的热情、纯粹、信仰感染更多的人。我想那时候一定会有人像我一样,因为爱上摇滚,而更热爱生活。
内心OS:支持海龟先生!支持面孔!支持九连真人!支持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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