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作者: 翅之梦 | 来源:发表于2022-02-24 08:40 被阅读0次

    凡此十条,所行不同,同归于善而已。若复精而言之,则善有真,有假;有端①,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皆当深辨。为善而不穷理②,则自谓行持③,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

    【注释】

    ①端:端正。《商君书·修权》:“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诸葛亮《绝盟好议》:“下当略民广境,示武于内,非端坐者也。”

    ②穷理:穷究事物之理。表示道德修养的概念,语出《周易·系辞》:“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宋代理学家把这一概念和《大学》中“格物致知”合一起来,形成他们“格物穷理”先验论的认识途径。认为穷理是穷尽对事物之理的认识,但“理”主要不是指客观事物的规律属性,而是指先验的精神本体。这个“理”在接触到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时,便把自身分裂为心之理和物之理。“穷理”就是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格物”程序,不断用物之理来启发、印证心之理,最后达到两者合一的“豁然贯通”境界。“穷理”的目的,按朱熹的说法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也就是对封建纲常伦理的认识和推行,这是立身的根本。“穷理”而后,再加以诚敬专一的持守、涵养,也就是“居敬”工夫,两者结合,互相促进,成为理学家认识和修养的基本途径。

    ③行持:施用。

    【译文】

    以上共计十条,所行之事或有不同,但都可归于行善。如果更细地来分说,那么行善也有真的和假的;有直的和曲的;有阴有阳;有对的也有错的;有偏的也有正的;有半的也有满的;有大的也有小的;有难的也有易的:这些都应该深入分辨。行善事却不追究事物的情理,那么自以为自己在修行,却不知道有可能在作孽,这样的话就会枉费苦心,徒劳无益。

    【点评】

    以上所说的十则故事,虽然所做的事各不相同,但共同的地方都是存善心。如果再精细说的话,那么做善事,有真的,有假的;有直的,有曲的;有阴的,有阳的;有对的,有错的;有偏的,有正的;有半的,有满的;有大的,有小的;有困难的,有容易的;其中不同要仔细地深加辨别。事物都有一体两面。《道德经》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概念也就存在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恶的观念也就产生了。所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

    如果只是做善事而不推究做善事的道理,就自认为自己在行善事,哪知反而却是造孽。白白浪费了一片苦心,并没有任何好处。对于人们所行善事,要详细剖析,全面看待所作所为。通过对于各个方面的深入考察,也就能彰显出什么才是值得推崇的真正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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