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不需要选择,因为你没的选。看的鸡汤多了,说这话连自己都觉的可疑。如果去掉前面的有时候,这句话肯定是错的,加上这个定语就没问题了。
比如前几天在各公号中闹的颇为热闹的涞源反杀案,大二女生小菲一家,面对入室持刀的王磊,杀了他或许是当时唯一合理的选择。我们不说正确这个词,因为确实不合适。
当然,放弃也是一种选择。第一,引颈就戮。你要杀就杀好了,放弃一家人的生命。第二,答应他所有不合理要求,嫁女为安,放弃女儿的幸福。王磊持刀入室的起因是想和小菲谈恋爱,那就答应他的要求违心和他谈就是了,再搭上点钱财,起码没有性命之忧。以后被家暴或离婚暂且不管了。但这两个选择都不符合人之常情,正常人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所以,拿起武器,以牙还牙,是这家人当时唯一理性的选择。
杀人者需有被杀的觉悟。从王磊来讲他的选择有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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