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亲的葬礼上,妹妹对一位远方而来的堂兄一见钟情,葬礼结束后,她把自己的姐姐杀死了,问:这是为什么。
答案是:她希望再次见到堂兄(参加葬礼)。
大多数人会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妹妹的行为方式太奇葩,她用最大的代价来获取最小的利益。
这违反了社会交换论(霍曼斯)原理。这个理论是从经济学投入-产出的角度看待社会及其行为,所以趋利避害与互惠互利就成为基本准则。
然而心理学某种程度上也遵循物理学的相对论,就比如对噪音的定义,别人为之陶醉的音乐对你来说可能就是致狂的噪音,也就是说只要能引起你心理生理不适的声波,都是噪音,因此没有固定标准,完全决定于“不同的参考系”。
照这么说,痴心的妹妹杀了姐姐(小事一件),必定能借着葬礼招来远方的堂兄(天大的事),在小姑娘的“参考系”里,没有比这么做更十拿九稳的了。
换句话说,她写信打电话或者千里迢迢去找心上人,未必能见到胸口的六颗痣。于她而言,就其目的与事件意义的判断来说,杀了姐姐未必是下下策。
然而她忘了,她生下来就是一个社会人,其中有很多规则要遵守,而制定规则的是“大多数一般人”,于是注定她的行为方式匪夷所思并酿成悲剧。
当然如果每个人都照她这般行事,人类也早就完蛋了,所以她将接受社会的惩罚。
最后必须感叹,造物为了延续种族真是费尽心思:它不仅让我们在爱情的冲击下头昏脑涨地性交(繁衍),还暗中设定了我们的群居特性以及作为社会动物必须遵守的诸多规则(包括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
这是种族保存本能。
作为“常模”,就是种族自我保存本能的衍生物之一:它用大多数一般人的行为标准分进行衡量,排除“异己”和精神上的“老弱病残孕”,以保证种族的繁衍生息。
这就像我们养猪的时候,会把闹“病”的那些隔离开来一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