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门口青苔边的屎壳郎小姐反映,我家里有三只大型活物,是我妈,我,猫。
我妈人到中年,除了头发经常梳不好和不太会化妆以外,跟别的中年女性没什么不同。
我正在上高三,除了作业多(?)和眼高手低以外和别的文科生没什么一样。
猫叫咪咪,温驯异常。
也许是“打倒孔老二”的喊声太过响亮,三五十年后我还是做不到君子端方。但也许本来就不关我事:“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我是小人,我妈是女子,猫是禽兽。这一家子凑到一起,照理说要天翻地覆慨而慷,可惜卤水点豆腐,化学反应可不听圣人絮叨,再说,慷慨不也是君子的特权么?
我妈喜欢小孩子,我就很讨厌小孩子。因为我想我是小人们平均水平的良好样本,如果小孩子比我熊,那就是熊孩子,比我乖,那就是乖孩子。至于我是什么,那就要看评判者的心情,有时候那个人没有心,就只好看天气。所以我的自我认知一向混乱,不知道升国旗的时候要不要自我表扬或批评。我不希望别的小孩子也陷入这样的困境当中,也不喜欢熊的和乖的,只好一概讨厌。再者说,据我长到这样高大(这样高和这样大的简写)的一番体验,养小孩子是十分十分麻烦的。因为我知道三岁以前没有记忆是合理的,就仗着“不知者不怪”胡作非为。又因为个子低,就可以装作看不到偷偷注意一些事,或者钻到床头柜里吓人,也能用桌子底下的灰尘给头上弄一个鼓包,总之,能为成人所不能。能人不能的我们把他叫做超人,超人中你要庄子做一个凡人那没问题,要求别人可就太难了,何况是小孩子。
但猫也是超人,我们大家却都很喜欢猫,只有生活在传说里的耗子女士大概有异议,不过既然是传说里的,那就像尧舜禹一样没有话语权,除非你们谁要学文武孔孟替她说话。猫现在软软地趴在我的膝窝里,我腿既麻又冷,可是不敢动,怕我要骂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人吃东西有个“吃伤了”的说法,意思是喜欢的东西不能多吃,否则就不喜欢了。但是撸猫就没有“撸伤了”一说,因为撸猫是不会过度的,除非你撸的不是猫。
我态度不对,我反省。有时间再更。
今天回家和猫一起睡了三个小时,被抓咬数下,略疼。
睡得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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