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所讲的故事很简单。一个仲夏的早晨,居住在英国的一个普通老人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先前的同事寄来的,那个同事得了癌症,正在一家疗养院等待离开。哈罗德给她回了一封信,离开家去寄信。但是他越走越远,最后竟然下了一个决定,一个人走了600多英里的路,历时87天,去找得了癌症的奎妮。
哈罗德并不是一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也没有任何计划,甚至他也不再是个年轻有力量的年轻人了,但是想到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我想是因为勇气、因为一个坚定的信念,让哈罗德穿过千山万水:道路、森林、农田、河流、荒野、山川,还有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人,最终见到了奎妮。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最绝望,这是一本希望与绝望交织的书。哈罗德忘不了他的儿子,许许多多本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当儿子出生时,不敢抱自己的儿子;儿子的成长过程中,也不知道怎么和儿子交流;最后甚至他儿子自杀,他都没有好好的告别。但是他的心里思念的要命。
点点滴滴的回忆,平日生活中也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和妻子莫琳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在行走的过程中源源不断地涌出,甚至不知道自己得将这些往事细节记得如此清清楚楚。在路上,当往事袭上心来,他都会更加卖力行走,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
小书有两个地方让我印象深刻:第一个是当哈罗德最后快要到达终点,而实在想放弃的时候,看到作者描述哈罗德身体无法移动、呼吸之间的悲伤、肉体和精神的疼痛、以及随风却无法逝去的记忆等等这些细节描写很精彩,让我看到他伤痕累累的内心!还有一个是终后描写哈罗德见到奎妮时的场景描写,当哈罗德走了这么远的路见到奎妮时,我也是万万没有想到癌症已经让奎妮奄奄一息了,癌症已经把奎妮折磨的不是一个人的样子了,无法说话了,甚至一眨眼,她就不存在了。结局并没有像哈罗德坚信的那个,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内心的痛苦,而是学会了去接纳,去爱。
生活终究会归于平淡,生命也终究会消散的无影无踪。那些陪伴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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