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最重要的五件事是什么?
世界著名指挥家托斯卡尼尼八十岁时,他的儿子好奇的问他:”在您一生中,一定有很多重大的事,您觉得您做过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同样这个问题也在叩问我的灵魂,虽未经过大风大浪,但有效的复盘无疑能够帮助我更好的缅怀过去,珍惜当下以及憧憬未来。欣慰的是重要的事情有很多,那就说说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五件事吧。
1认识耶稣,确立信仰
前几天在一个群里,一个朋友说一个已婚男士故意装作未婚,屡次和她约会。她还不知,觉得这男生还不错。直到她发现眼前的小鲜肉原来是已婚的老腊肉时,连他的呼吸都觉得恶心。当这位男士被朋友无情拆穿后,还继续不依不饶的纠缠朋友。真想问他哪里来的不知羞耻。
群里沸腾了,大家叫骂纷纷,畜生,人渣等都不在话下,其中说的最多的是缺乏信仰真可怕。
不知曾几何时,缺乏信仰变成一个人尽皆知的托辞。从地沟油到三聚氰胺,从黑心棉到空心房,凡事缺德违法的事情都可以归结为缺乏信仰。
确实不可否认,宗教有劝化人行善的能力。圣经上说,知善不行便是罪。可见行善是基督徒的一个标志,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很多基督徒置身于养老福利院去关怀老人孩子,献身于各个国家去传福音,甚至为道殉身,也在所不惜。
然而我认识耶稣,确立耶稣为我生命的君王并非只是教导我行善或者是虚无缥缈的心灵安慰。倘若如此,世上的任何宗教都可以做到,甚至教育读书也可以,为什么唯独耶稣。
因为耶稣真正洗尽我的罪性,给我焕然一新的生命,使我得以真自由。
我知道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肉体被罪辖制,不得自由,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去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着我们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2认识蝈蝈,确立爱情
一个美丽的夏天,在美丽的青海湖,一场美丽的邂逅,我找到了美丽的爱情。
在青海茶卡尔盐湖拍的照片他是个程序员,他的眼睛像大海一样的深邃,鼻子英挺,棱角分明而又不失柔美。他身穿一尘不染的白T恤,显得他格外的干净清爽,又格外的阳光。说实在的用我所有知道的美好词汇来描述他,也是十分贫瘠吃力的。
他木纳寡言,因为好多年没有和女孩说过话,变得结巴,口吃而又时不时的脸红,因为这个还经常被我嘲笑。但是熟悉后,却又发现他有趣活泼,侃侃而谈,仿佛要把这一辈子想说又不敢说的话都对我倾泻,而我安静而欣喜的倾听,经常有种自己拯救了一个口吃的欢喜。
他顶级的居家宅男,据说认识我之前,一台电脑能够解决他生活中所有的盼望。除了公司就是家,两点一线,格外简单。整天都在写代码,修BUG,要不然如此优质男友怎么会单身24年呢?
直到遇到了我,打破他一切的规则,与其说是打破,不如说是他因为爱我而愿意选择改变。
一开始约会都要背个十五寸的大电脑,时不时让我给他几分钟来修下BUG。后来买了很多桌游拼图和我一起宅在家里玩,到现在被我感染的也喜欢看花草世界,品百味人生。说得白话点,就是趁机约我出去玩,请我吃好吃的。
他说以前加班,是因为没得玩,现在有我,感觉生活充满趣味。
他爱玩,我爱笑;他干脆,我利落;他能干,我上进;他求新,我善变;他热情,我开朗;他固执,同样我也倔强。
仿佛我们就是命中注定会相遇,相知,相爱,相守。
3认识运动,确立健康
我开始跑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想要抗衰老。
二十五岁是个分水岭。
二十五岁之前,没有想过自己会神清气爽的出门,油光满面的回家;也从没有想过肚子上一圈圈游泳圈不离不弃,爱我至深;更不会想到稍微熬夜了一下,第二天皮肤暗黄,痘痘暴涨,精神不振,心律不齐。
最最最最最最让我意外的是我竟然也需要抗衰老。
从小我皮肤白而干净,白里透红的,长这么大,不知道粉底遮瑕膏为何物。每次需要化妆的时候只需简单的画眉与涂些口红即可,两分钟不到的效果可大大完胜两小时的妆容,既省时又省力。说实在的25岁以前,梳妆柜上的护肤品都很少见。
岁月不饶人,这对每个女人都是公平的。直到我看到了陈意涵,不仅不衰老,反而逆生长。
翻看陈意涵的微博,跑步和运动就是她生活中最最最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她自己说:“我一直跑步,是因为,这是我现在,唯一能确定我可以做好的事,沉醉在看到数字的增加,很单纯,纯粹,直接。想起一句话‘记录不是可以追求的东西,而是努力后,自然而然产生的。’”
从那以后,我也爱上了跑步,一开始每天两公里,到三公里,到五公里,到自己可以大气不喘的一口气跑十公里也不觉得累。到现在跑步不仅帮助我抗衰老,而且能提升我做事情的效率,同时更重要的是让我彻底忘掉生活中的任何烦恼,真如别人所说,有什么问题,跑完再说吧。
4认识读书,确立气质
现代的人被无穷无尽的信息充斥围绕着,很少有人能够心无旁骛的安静下来看一本书。听说说书的兴起,虽然能让人了解部分内容,但毕竟和自己亲身阅读相差甚远。毕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因此读书也变得越来越奢侈,越来越让人可望而不可即。
而我读书的习惯是由小时候养成的,真像董卿说的那样,两三天不读书好像夏天不洗澡一样,格外难受。
从小我虽不是出于大家闺秀,连小家碧玉都算不上。父母的文化也都不是很高,家庭也不是很富裕。但我从小就特别爱读书。一个人,一本书,一个下午,对我来说格外的惬意。自幼没人教导,十来岁时瞎读四大名著,再大后来唐诗宋词,外国的名著等,总之读书的习惯如烙印般深深的烙下了。
直到有天一个四五年未见我的朋友看见我,激动的说,你现在越发出落的知书达理,大家闺秀了。我想是读书改变了我的气质,因此现在在我身上极少看到我原生家庭的影子。
记得有人问白岩松是什么塑造了他,让他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白岩松说是读书。
24岁的他开始成为央视的新闻节目主持人,采访无数大家,采访了半年之后,他幸运地触碰到了一套书,叫《曾国藩》,一个多月的时间全看完了,一下子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隔了24年,他重新看了一遍《曾国藩》,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大部分的情节都忘记了,但是他发现价值观已经是他自己的了。
后来他总结了一句:没有阅读习惯的人,永远打磨不出最好的自己。
的确,一个人走过的路有限,经历的事情有限,所以获得的智慧更有限,但是读书能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上看世界。
5认识写作,确立幸福
幸福工作是什么?据美国芝加哥大学国家研究组织进行的综合社会调查显示出几大最幸福工作的排行,出人意料的是作为作家竟然能够排行第二,在神父和教师中间。
我开始写作并不是因为被人洗脑,新媒体写作能挣多少钱,能改变普通人的命运等。只是感概时光荏苒,二十六年的光景一下子如飞而逝,想抓住什么,又抓不到,顿时心中一阵失落空虚。我想可以通过写作,记录点什么,留下点什么。雁过留声,而我希望留下我的点滴思考。
开始学习写作后,确实是撕裂式的成长。传统的工作是执行思维,只要按照领导的意思去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写作是创造思维,每天要想新的东西,并去表达出来。这两种思维是截然不同的思维,必然产生冲突,而冲突的过程就让人格外的痛苦。
但人在痛苦中成长却是最快的。说真的在社会的大染缸磨了三年后,早已变成差不多先生。工作差不多就好,收入差不多就好,生活差不多就好。要那么认真干嘛,没听说过认真了你就输了吗。
现在真是可以正大光明的敷衍了事啊。
老实说,我真后悔自己没有早点醒悟。
为了写一个小作业,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关闭手机,专心的在电脑前一字一字的敲打。我终于又找到了刚入社会的那种热血的状态,那种对自己负责,对读过自己文章的人负责的状态,这种又累又酸爽的感觉让我切实的感受到了自己在活着,而不是醉生梦死。
虽然我现在写的还不好,但我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相信自己。
托斯卡尼尼回答说:“我现在正在做的事,就是我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不管是在指挥一个交响乐团,或是在剥一颗橘子。”
是的,我现在正在做的事,也是我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信仰,爱情,运动,读书,写作,在我未到而立之年就已经找到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事情,并为之而努力,无疑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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