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律师曾经的理想是到法院里去当法官。
而现在不少法官也已经递交了辞呈,准备做律师了。
有人把这种现象,用文学名著《围城》来形容。这是一个很老的比喻了,城外的人想走进去,城里的人想走出来。
这几年也确实有不少律师,到了法院,有的做起了法官,甚至有极个别的,还当了法院的领导。但实际上,针对律师的数量而言。去当法官的律师,总的来说还是寥寥无几。
虽然有不少法官辞职下海做了律师,但是对于总数和整体情况来说,这也还是个别现象。
好多国家的规定,成为法官之前要有做律师的工作经历。这是有一些道理的,比较而言,律师摸爬滚打,比较接地气,和更多的民众有更多的往来,而法官因为职业使然,天生要避嫌,所以也可以用象牙塔来形容他们。再有一个方面呢,法官需要经验和权威之外,也需要人都需要的财富积累。当官就不要发财,但物质需要是人性使然,那么,做20年甚至30年律师再来当法官,这时候这个人无论阅历,还是财富,就都不是问题了。他可以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为了自己公平正义的初心和理想。试想,这样的人来做法官,就是用再巨额的财富来贿赂他,他也真有可能不为所动。这个年龄了,所需要的物质已经足够了,谁也不能收买他的理想。
律师的理想是去当法官,这只是律师的理想的分支,律师的理想难道不应该是继续去做更好的律师吗?有的人是做的久了,想换一种活法,也有的人还是觉得,与其献计献策而被官方采纳,不如自己做法官,更能够为法治事业做贡献。
而现实中,为什么很多人好好的法官不当,要跳出体制去做律师呢?也可能没有那么复杂。一个工作而已,也是想换个活法。很多法官也觉得,还是做一个律师,言行更加方便,能更多地参与到法律服务或者援助当中去。就算很多人当了一定年限的法官,想要成为收入更高的法律人而去做律师,这也无可厚非。甚至也有不少人,把做法官早就当成做律师的跳板和铺垫,积累了经验和所谓的人脉,之后就下海了。这也用不着遭到指责,只要他做法官的时候是一个好法官,做律师的时候是一个好律师,他就是一个好人。
律师和法官,都是学的同样一本教材,可能都出自同一家法学院,他们甚至经常在同一个法庭出现,只不过所处的位置不尽相同。别小看这个位置不相同,思维方式因而就会相差很多。
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律师想进入体制,是想在为公平正义的使命中,获得独立的裁量权。而一些法官之所以要离开这个工作岗位,也是因为他们觉得没有获得过这种裁量权,或者就是,他们也不想要这种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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