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日新又新:弘一大师告诉你改过自新的十条明训

日新又新:弘一大师告诉你改过自新的十条明训

作者: 潇清妩玉 | 来源:发表于2023-12-18 08:43 被阅读0次

    弘一大师:改过十训

    一、 虚   心 

    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

    但古圣贤则不然。

    今举数例:

    孔子日:“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又日:“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

    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

    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

    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二、慎   独 

    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

    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三、宽   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

    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四、吃   亏 

    古人云:

    “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

    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

    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

    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五、寡   言

    此事最为紧要。

    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

    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六、不说人过 

    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

    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过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

    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八、不覆己过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

    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九、闻谤不辩 

    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

    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

    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十、不   嗔 

    嗔习最不易除。

    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

    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

    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

    可不畏哉!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日新又新:弘一大师告诉你改过自新的十条明训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xcbaw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