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懒惰的人,冬天的寒冷也是个不锻炼的好借口,不过如今,春的节气一个急似一个迎面跑来,连惊蛰都已过,小虫子都要开动了,猫了一冬的我,晚上终于开始走出家门了。
据说倒着走对腰椎有好处,快走一段后,我便倒着缓行。小路上没什么人,两边梧桐树刚被修剪过,树尖被砍得光秃秃的,在夜晚路灯下伸着几支细细的胳膊,实在是丑得厉害。
远处高楼隐没在夜色里,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户像宝石镶嵌在天上,异彩纷呈。
身后忽然传来几声犬吠,尖利的声音把我吓得蹦了起来,抱着胳膊就躲。回头时看到狗的主人牵着一只小贵宾正在呵斥,原来是这个小家伙呀,去年总见它,就爱虚张声势。
一人一狗继续往前,我奇怪地问,怎么没见乖乖?乖乖是只白色的萨摩,主人每次都是带着两只一起溜达。
主人脚步略停,说乖乖已经去了,岁数太大啦!说完牵着狗走远了。
我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张着嘴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
乖乖是真的乖,每次出来都不用狗绳,它也不乱跑,见到人也不叫。它总是顺着小路最外侧,低头慢慢边闻边走,喜欢去草丛里玩。去年见过很多次,主人总是在默默站着,等它玩够了才带它回家。后来多出前面那只嚣张的小狗,让人凭声音就知道它们的位置。
冬天已经过去,乖乖竟再看不到这个春天了!
许多人总喜欢把这些小动物叫做宠物,我不喜欢这个叫法,听起来带着人类自以为是的骄傲。我打心底觉得它们是朋友,我和别人介绍家中米粒儿时,总喜欢说是我的小朋友。
对于那些把小动物当做家人的,我表示理解,我也有相似的这份感情,可我不敢从称呼上冒犯。我怕冒犯了家人,也怕冒犯了它们,在我心中,它们是独立的存在,因为缘分使然,是在我家久居的朋友。
我每天用对家人的爱,和对朋友的尊敬对待米粒儿,我们捉迷藏、亲昵、对话……,有着谁也看不懂的交流方式。
记得刚开始在文章中提起米粒儿,我甚至不想用"它"字代表,执着地要用"她",为此还专门去请教别人可行否。
真不敢想,到了米粒儿离开的那一天,我该如何自处,我能平静地说出,"岁数大了,已经去了",这句话吗?
想想,便心中绞痛……
春风迎不回的冬日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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