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感,在随便哪条街上,都会直扑随便哪个人的脸上。这种荒诞感就这般赤裸裸叫人受不了,亮而无光,难以捉摸。然而这种难处本身就值得思考。对一个人,我们很可能真的永远认识不了,他身上总有些不可制约的东西,是我们把握不住的。但我几乎能认识世人,从他们的整体行为,从他们的生活历程所引起的后果认出他们。同样,对那些无法着手分析的种种非理性情感,我几乎能界定,几乎能鉴定,无非将其后果全盘纳入智力范畴,无非抓住和实录非理性情感的方方面面,重新描绘其天地。可以肯定,同一个演员,我即便见过一百次,却不一定对他本人有更深的认识。不过,假如我把他扮演的角色归总起来,假如我说,汇集到他演的第一百个人物时,我对他稍有认识了,此话总有几分道理吧。因为明显的悖论也含寓意,具有某种教益性。教诲在于,一个人可以通过演戏,同样也可以凭借自己真诚的冲动,来给自己定位。由此推及,比如一种忍声的低调,又如某些心底无处寻觅的情感,不禁因其激发的行动,因其假设的精神形态,而部分地表露出来,也可以自我定位。读者诸君感觉得出,我这是在确定一种方法。但也感觉得出,这种方法是分析方法,并非认识方法。因为方法意味着形而上,不知不觉表露了有时硬说尚未认识的结论。正如一本书最后的篇章已经体现在最初的篇幅中了。这是难以避免的。这里所确定的方法袒露了胸次:全盘真实的认识是不可能有的。唯有表象可以计数,气氛可以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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