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婚,婚姻的婚,注意这个主角“婚”字,不过就是女字加一个昏字。如此看来,女人是昏了头才一头撞进婚姻里去的。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一回事?杜拉斯不也说过那句著名的话:男人,除非女人很爱他,否则,很难忍受。
我是越来越深有同感了。大作家说得没错,男人真是泥做的玩意儿,粗糙浑浊。如果没有一点曾经积累的爱,真的是让人越来越厌倦,难以忍受。
看看我身边这个男人,下班一回家就到处搜寻遥控器看电视,然后把自己像尸体一样长长地摆在沙发上,只有眼睛间或转一下,表示自己是个活物。人家硬是能把那些播过无数次的武打电视剧不厌其烦地播一遍看一遍。要不就是军旅题材电视剧,一边看一边回忆自己当年的英雄生涯。
实在忍无可忍,我数落他:几岁了,先生?还以为自己小啊?
这么长时间了,我怎么才发现这个男人有这么多发现不完的坏毛病!还胸无大志,整天机械地上完了班就知道守着电视看那些无聊透顶的肥皂剧。把当初花了几千块钱买来的专业书冷落到书架上,权当是展品。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优秀端庄的女子是怎么变成唠叨的管家婆,全都是给这些男人逼的。我再一次忍无可忍地指责他,不讲卫生,不看书,不文雅,越来越粗俗不堪。人家竟然不服,奋起反驳。就这样,鸡毛蒜皮引发的家庭大战爆发了,琐碎的小事“成功”地升级到事关人格道德的大事,闹到越来越难以收拾的地步。
真的,真的无数次就想索性离了算了,眼不见为净!但若是再找一个,就一定比他好,再没有这些毛病?天下乌鸦一般黑,难道天下的男人能例外?难啊。我再不能发昏了,一次已足够。
回头再来看看他,这才发现其实他也有许多的优点呀!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花心,每天基本准时回家,做饭洗衣样样能来。最重要,他对我,几年如一日的好。虽然让我起腻,但深知这样对我好的男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一个的。
这样一想,怎么又觉得这个男人不错。只是相处得久了,不免自觉不自觉地拿了放大镜看他,把缺点放大了。
既然当初是因为昏了头才结婚的,那么想保持婚姻,绝不能太清醒,得继续一如婚前,只看着他那些优点,忽略缺点,才能快快乐乐地把日子一如既往地过下去。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在于你用什么眼光和态度去看。
有些事情,无关原则的小事,关系各人喜好习惯的事,也许不对你的胃口。但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不是你一个人的。适当的时候,你要学会糊涂,当没看见当不知道,那岂不省心省力,岂不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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