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光看前30页就看了两天。虽然不多,但却是我大学颓废四年来的一个进步。
娱乐至死虽然丢人,但不得不说,这两天,吸收的传播学知识不多,最让我印象深刻居然是能记住的就是尼尔·波兹曼这个名字。什么“媒介即隐喻”“媒介即认识论”对我来说都好深奥。尽管我努力让自己集中注意力,翻篇之后我还是不记得前一页讲了什么。唯一让我骄傲的恐怕就是记得尼尔·波兹曼写过《娱乐至死》,而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又让我回忆起了奥格威、弥尔顿、马歇尔·麦克卢汉……等一系列眼熟的名字。
或许有人会说,读书就这个水平还不如不读。好吧,我承认。我这几年读书较少,接受知识较少,一时难以理解。但我并不颓丧,也不打算放弃这本书。反而带着点莫名的自豪,有些沾沾自喜。
要知道,我当初期末背书的时候,要记住《娱乐至死》的作者是尼尔·波兹曼花了好大的功夫!
刚开学时,室友问我
“《娱乐至死》作者是谁?”
“我查查……噢,尼尔·波兹曼”
过两天,
“《娱乐至死》作者是谁?”
“前两天查过,是那个那个谁来着?”
“尼尔·波兹曼!”
“奥,对对对”
期末考试时,
试卷上“《娱乐至死》的作者是______”
“谁来着?不记得了,好像是奥斯曼!”
以上,就是我一学期的经历,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知识点,一个学期,都没能让我记住。我的室友,因为看过这本书,每次都能准确说出尼尔·波兹曼的名字。甚至能在其他课上随意主题时选择‘娱乐至死’。
看见了吗,这就是差距。
尽管只是一个作者名字的差距。但是过两年,过五年,过十年,看过书的室友仍然记得,我们大学有一本跟专业相关的书叫《娱乐至死》,那本书的作者叫尼尔·波兹曼。而没看过书的我,不仅会将作者忘的一干二净,估计连这本书也在我的脑海里慢慢隐身了。
我总看到有鸡汤说,要读书要读书,因为你身上带着你这些年读过的书和走过的路。(好像是这样说的,记不太清了)
我不信。
走过的路还印在你身上,是因为人生阅历会影响一个人的眼界,我不否认。但是读过的书在我脑子里哪还有影啊,记得住啥啊,要知道我的知识巅峰都留在高三了啊!你现在让我说出中国最低的盆地我都还得去百度,我读过的书去哪了?
大二的时候,有个老师很有意思,给我们推荐书目。推荐之后估计猜到这帮懒散的大学生也不会读,就跟我们说。“不管读不读,书先买了摆在书架上。每天花一分钟翻一翻,这本书你就记得啦”
我当时当笑话来听,觉得纯粹是这老师为了让我们看书。然而没想到我现在真正领会了老师话的道理。有些书真的只有看了、翻了,你才会真正在脑子的记忆力画上一笔。就像你自己的人生经历一样。听别人说长城多长,说过了也就忘了。只有你自己爬过长城,或者说自己到了长城底下,一问别人,哇 原来长城具体这么长啊。这个记忆才会真真切切的印在脑子里。就算过五年十年还是能讲出来“我当时就到了长城脚下,那个大爷跟我说长城长……”
读书也是一样。如果我没翻开过这本书,我永远记不住尼尔·波兹曼,记不住“媒介即隐喻”是他说的。
我不知道我之后会在这本书里学到多少,但至少此刻,我脑子里有一个叫尼尔·波兹曼的名字,溜进去了。
我以前总认为,看一本书,看完之后要把书里的名言背住。这样下次别人和我聊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能轻松说出这本书最动人的那两句话。然而我发现,对我来说,难度有点高。每次想跟别人说起那两句经典的时候总是在喉咙边,却又说不出来。这种高预期往往让我很无奈,觉得自己看书跟不看书好像没啥区别,也就不想看了。到现在,我深觉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看书的时候,就不要管自己能记住多少。像我现在这样,还记得个作者名,也是惊喜,不是吗?既有阅读的快乐感,又有知识的满足感,你说是吗?如果赞同的话,就拿起书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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