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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保险金融大讲堂-第3课]科学的财富传承工具——寿险

[妮妮保险金融大讲堂-第3课]科学的财富传承工具——寿险

作者: 大脸猫妮妮 | 来源:发表于2019-08-12 14:42 被阅读0次

    在欧洲待了7年,强制性购买商业保险才可以办理当地身份证,读书也必须要有商业保险,和当地人也聊过这个话题,自己工作的时候也与欧洲最大的几家保险公司对接过,非常认可保险这个金融工具,所以回国之后很开心的加入了保险这个行业,但是不得不说,因为中国的国情,经济,文化,行业发展,政策等等原因导致国内的保险,无论是社保体系还是商保体系都与国外有非常大的区别和不同,所以在专业的学习之后,有了丰富的输入必须要有相应的输出,才能转化。从今天开始想要慢慢开始和大家去分享一些自己学到的保险金融知识,用自己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可保险这个金融工具,为自己打造最为健全的基础保障系统。自己学习并总结的,欢迎讨论与咨询,更感谢帮我纠正错误的小伙伴!

    今天转发一篇我得同事一位非常棒得保险代理人-李老师写得科普文。

    什么是寿险❓

    寿险,是以人的存在状态为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存在期间,因某种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则会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赔偿。

    寿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间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时间内内发生身故时,则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时间外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有的产品也不会退还保险金。

    🧩例如:老王在30岁时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0万元的定期寿险,合同约定保障期限为70岁,受益人为小王。假如在老王70岁之前因某种原因不幸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额,将500万元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小王。反之,在老王70岁后因某种原因身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则能提供一个不确定时间的身故保障。一般合同内约定的内容为: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为某种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额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保险合同中止。

    🧩例如:老王在30岁时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0万元的终身寿险,合同约定保障期限为直至老王身故,受益人为小王。不管老王是在35岁时因意外身故或者老王在100岁之后自然身故,保险公司都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额,向小王支付500万元保险金后,保险合同随即中止。

    寿险的适用范围❓

    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比较便宜,适用于收入不高,家庭责任较重的人群,其功能主要以保障为主。因为风险的不确定性,一旦家庭责任较重的人群发生风险身故,定期寿险提供的保险金能给其家庭带来经济上的保障。

    终身寿险除了带有基本的保障功能之外,还附带有财富传承的功能。对于高净值人群,财富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传承是他们比较看中的问题之一。

    购买带有分红功能的终身寿险同样能达到理财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保险的理财增值功能较弱,保险的增值,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时间,而非回报率。带有分红功能的终身寿险,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时间的因素,获得保险复利递增的神奇效应。

    此类终身寿险产品,既解决了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风险对家人可能造成的伤害,又确保为家人留下了一笔高于投资的财富,是一种科学的理财手段。这类保险产品适合于收入比较稳定,经济实力较为雄厚,希望有稳定的回报又不想自己参与投资的人群;同时,保险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金融工具,它能够起到合理避债和避税的效果,如果投资者希望赚取避税收入,让自己的财产完整的被继承,那么,终身寿险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希望今天可以通过这篇文章让大家对寿险有更多得了解和认识!

    妮妮的第三次分享结束,欢迎大家来讨论,下次分享什么呢,暂时还没有想好,哈哈哈哈哈

    🧩整理编辑 — 妮妮

    原文-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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