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和女同事恋爱同居五年,为了表示诚意,他把工资卡全部交给女友保管,女友给他2000生活费。不料,女友却提出分手,男子心有不甘,拿出他5年的收入证明,共70多万元,要求女友返还其中的60万。女友死活不还,她表示:想白嫖我五年?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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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涉及到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其中涉及到了赠与、借贷、财产分割等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处理起来往往比较复杂,因为很多情况下,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和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性质和归属。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把工资卡交给李女士管理,并每个月从李女士那里获得2000元生活费。这里存在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张某的工资是否属于赠与;二是张某是否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工资。
关于第一个问题,赠与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而不需要对方支付对价。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把工资卡交给李女士管理,并每个月从李女士那里获得2000元生活费。这种行为更接近于一种共同管理财产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赠与。因为张某并没有明确表示这些工资是赠与给李女士的,而是作为一种共同生活的费用。
关于第二个问题,张某是否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工资。根据法律原则,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工资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哄李女士、培养感情而交给她的,而且这笔钱是用于二人共同的生活开销。因此,这部分工资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不是张某的个人财产。在分手时,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全部工资,因为其中一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
此外,这个案例中还存在一个问题是房产的归属。李女士用自己的积蓄和借款支付了首付,并每个月按时还房贷。这个房产应该被视为李女士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因此,在分手时,张某无权要求分割这个房产。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全部工资,因为其中一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同时,房产应该被视为李女士的个人财产,张某无权要求分割。当然,具体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法院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认定来决定。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求,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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