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北宋年间,在西南藩属之地观州城里的一家客点里,发生了一件命案,客店老板在第二天上午到衙门报了案。
县令接了这个案子,立刻带着几个衙役到达现场,看到死者身高在七尺五寸上下,年纪十八九岁,脸圆,长相较好看,穿着浅蓝色的衣服,中等身材,他头部天灵盖的左边被硬物击碎,血流了一地,惨不忍睹。
县令经过询问了解,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死者是谁,书役给现场做了记录。
回到衙门,县令着手调查这个案子,他叫一个衙役把死者的头部与上半身画了出来,再和榜文一起张贴出来。
在看榜文的人群中,有一个人认出死者是谁,想得到一点赏金,他就到衙门向县令报告,他说出死者是上坎村村民,名叫熊三。
得知这一情况,县令亲自到上坎村了解情况,他走进死者熊三的家,家人得知儿子在城里被人杀了,看过尸体后,确认是自己的儿子,父母亲放声大哭起来。
父亲哭着对县令说:“老天爷啊,我儿子遭了什么罪?出门才几天就被人杀了,你叫我们怎么生活下去?”
县令安慰他说:“不要哭,擦干眼泪,坚强一点,向我们提供线索,一旦揪出那个坏蛋,就可以为你儿子伸冤了。”
县令通过询问了解,得知死者熊三没有得罪过谁,也没有与谁结过怨,他与十里坡村的一个叫邓兰英的女孩谈恋爱,该村同时也有一个叫狗娃的男子在追求她。
县令认为狗娃的行为是一条线索,就派出衙役把他带到县衙来,在县令的询问下,他心慌起来,但他说他没有杀人。
县令叫人把出命案的那家客栈的老板和老板娘叫来,老板说他对狗娃没有印象,老板娘说她在那个晚上见过一个人很像是他。
她说:“那天傍晚,一个很像狗娃的人到我的柜台边问我,他说他是熊三的朋友,有事要找他,他想知道熊三住在哪间客房,我说我不知道哪个是熊三,他说熊三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当晚在客店里只有一个年纪近二十的人,我想他说的那个人是熊三,我就把那个人住的房间告诉他,他谢了我一声就离开了。”
听了老板娘的话后,县令大声地问狗娃说:“狗娃,那天傍晚你是不是这样找老板娘?”
“没有,那天傍晚我没有来找老板娘,她说的那个人不是我。”狗娃回答说。
这时,县令问老板娘说:“老板娘,他说话的声音像不像那天傍晚找你的那个人的声音?”
“像,简直一模一样。”老板娘回答说。
“狗娃!听到了没有?你还想抵赖?”县令怒对他说。
“县尹大人,我真的没有来过这里啊!”他说。
“你嘴硬,看你硬得过我的棍棒没有,左右,给我先打他二十大棒!”听了县令这么一说,狗娃心软了下来,只好承认那天晚上是他杀了熊三。
在县令的审讯下,狗娃说:“那天下午,我在城里发现了熊三,我恨他要抢夺我的女友,想趁这个机会把他除掉,于是,我跟随着他,想不到他走进了一家客店,我犹豫起来了,但最终杀欲占了上风。傍晚时,我就到客店里了解他住的房间,深夜就进去把他杀了。”
就这样,狗娃为了得到女孩邓兰英而把情敌熊三杀了。
就这么简单,案子破了,狗娃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年后,在上坎村死者熊三的家,一个穿着新鲜的年轻人手提一袋食物走进家里来,只见他说:“爸,妈,我回来了。”
父母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父亲说:“熊三,你不是死了吗,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说我死了?”熊三回答说。
“难道你不知道?你被杀害的事全州人都知道了,而且杀害你的坏蛋已被官府抓住判处了,你的户口也被注销了。”父亲说。
“有这种事?我想是个误会。”熊三说。
“杀害你的人是一个叫狗娃的人。”父亲说:“你去找以前的女友邓兰英,她现在还没有嫁人,去问她,看她对你怎么说。”熊三听了父亲这么说,放下了行李袋,就去找邓兰英。
熊三的父亲生怕儿子熊三是鬼魂,就这样把他打发走了。
熊三刚到了邓兰英家门外,她看到了他,吃惊地看了一眼他,然后说:“你是人还是鬼?你走吧,我怕你。”
“我是人啊!”他对她说:“请相信我,我没有死。”她不相信他是人,扭头走回了房间。
看到如此情景,事情真相不澄清,熊三就无法立足在家乡了,于是,他到衙门去把事情讲清楚,说他没有死,被杀的那个人不是他。
县令感到错愕,他叫文书吏从档案里取出原熊三的画像,他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站在大堂上的这个熊三,简直是同一个壳出来。
县令想:这个熊三是死者家属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这是他从没遇过的案子,县令只好重启这个案子。
他向熊三了解情况,熊三对县令说:“记得一年前出事的前些天,我到马坪发展,在那里落了脚,家乡关于我被‘杀’的事一概不知。”
县令想:死者不是熊三,那么,这个人一定与他长得一模一样,那个人又是谁呢?他只好发文书到周边各州县,让那些州县协助放榜文,把死者的画像张贴出来。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家庭报案。
半年过去了,也没有人报案。
县令想:如果再没有人报案,此案只好搁置起来了,但狗娃杀人是不可置否的。
事情到底怎么样呢?要从案发前说起:原来熊三离开家乡到了外地的马坪镇,当时他在镇上闲逛时,一个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的女人朝他走了过来,她对他说:“熊三,你要去哪里?你让我们着急死了,快回去看店!”说着,她就抓住他的手,就带着他走。
“当街上这样,很不好看啊!”熊三说。
“我拉我的儿子,有什么不好看!”他见这个女人这么一说,他就不再说什么,一路跟着她去。
到了一家粮店,他看到店里有两个店员在给顾客卖米,只听那女人说:“你不能再离开粮店了喔,看好米店,帮收款子,我有事要办,我走了。”女人说着,就离开了。
这时熊三想:既然她把我当成是自己的儿子,那我就当一回她的儿子。
熊三看店,他一方面了解粮米的价格,一方面收取卖出的粮款,尽量做好工作。
黄昏时,他回到那个女人的家,家里没有人问他什么,完全像自己人一样对待他。
从此,他就认认真真地做他们家的儿子。时间一长,他了解到这个家庭姓熊,男主人名叫熊积德,女主人叫凌茉莉,儿子叫熊峰,因排行老三,外面的人把他叫熊三,小女熊丽丽,还有婆婆,一共五口人。
熊三想:这个家庭不错,只要他们家的儿子熊三不回来,我就老老实实地做他们的儿子。
他们之所以把他当成是自家的儿子,是因为他的年龄、相貌、身高与嗓音和他们的儿子一模一样。
一年后,熊三回到观州自己的家探望父母,得知自己已被人‘杀害’,他就怀疑死者是现在他住在的家、熊积德的儿子熊峰,但他又没有勇气把这件事说清楚,他深怕说出来熊家人接受不了,但他已向县令澄清他没有被杀的事实,由于他说了出来,纸是包不住火的。
过了一段时间,县令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派出一个衙役暗中调查熊三的活动情况,得知他住在马坪镇一户姓熊的财主家里,熊财主家有个儿子名叫熊峰,因排行老三,外面的人都叫他熊三。
县令想:案子里的熊三名字就叫熊三,而熊财主的那个熊三名叫熊峰,熊三却得以住在熊财主家里,熊家人还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是不是熊峰长得和熊三一模一样呢?他决定再派出衙役带书信到马坪镇知会马坪县令。
马坪县令接到书信后,就派衙役协助观州衙役到熊财主家进行调查。结果查出,熊峰和熊三长得一模一样,去年案发前几天,熊峰曾到观州联系生意的事。
县令断定就在观州,熊峰遇上了狗娃,狗娃以为熊峰是熊三,就把他误杀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熊财主家人却不知道,因为就在熊峰离开了家几天后,财主夫人凌茉莉在街上看到了熊三,就以为是她的儿子熊峰回来了,熊财主认为熊峰会办事,也就不过问他在观州办事的情况,这样,熊三顺利住进了熊财主家。
当官府派差役到熊积德家了解熊三一案时,他们吃惊不小,但不相信儿子熊峰出事了,因为明摆着,熊峰好端端的就在家里。
官府的人把现在的熊三带走时,家里人才慌了手脚,不知道儿子到底做错了什么。
第二天,衙门的人把熊财主带到县衙,县令问他说:“去年这个时候,你儿子熊峰去过观州吗?”
“去过,当时我听他说,他去观州要做一笔生意。他去了几天就回来了。”熊财主想了想说。
“你儿子熊峰到了观州后,他在一家客店被人杀害了。”县令对他说:“几天后,回到你家的那个男子不是你儿子熊峰,而是一个长得和你儿子一模一样外地人,他的名字叫熊三。当时你爱人把他当成你儿子,而把他接回你们家,以后,你们全家就误以为他是熊峰。”
县令接着说:“不过,这个案子已经破了,案犯是个叫狗娃的人,他是为了一个女子而要杀害观州的那个熊三,而错把你儿子熊峰当成那个熊三杀了。”听了县令的这番话,熊财主不得不接受,他伤心到极点。
凌茉莉得知儿子熊峰被人杀害后,精神崩溃,哭天喊地起来。
事已至此,熊三表示愿意成为熊家的儿子,让这个家庭好好地生活下去,熊家人愿意接受。
这样,熊三的身份得以‘复活’,他既是亲生父母的儿子,也是熊财主家的儿子。
亲生父母家在熊财主家的资助下,生活有了改善;女友邓兰英愿意跟随熊三,熊三与她成了婚。
从此,两个家庭走到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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