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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

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

作者: sorry贾骨文 | 来源:发表于2019-06-11 09:13 被阅读1次

    每一次遇见 都是故事

    每一个故事 都有听众

    谈恋爱吗?

    伤痕累累的那一种!

    NO.1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喜欢看各种连环杀手案件的网络文章,抱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把几个比较好看的公众号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委婉的拒绝并表示我是个“变态”。

    我心有不甘去问莫先生:“这么牛逼的文章,为啥你们都不喜欢看,多刺激啊!”

    莫先生慢吞吞的回复我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再沉默中变态,你已经变态了,我们不是一路人,分手吧~”

    我刚想踹他一脚,结果这货提前离我远远的然后没好气的说:“你喜欢的不等于别人也喜欢,你觉得好看的别人未必想看啊!——噢等等.........除了钱以外。”

    我合计了三秒钟,觉得屁话说的有点道理,三秒过后,我还是追上去踹了他一脚。

    我回头也仔细想了想,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很多人都说,30岁是人生的一道分水岭:

    你口若悬河的向别人介绍一部电影怎么怎么好看,对方一脸性冷淡的表情回复你“有时间看看”。

    你手舞足蹈的向别人介绍美食美景,对方报以礼貌又略显尴尬的微笑冲你点了点头。

    你鬼鬼祟祟的和别人分享一些见不得人的小秘密,然而对方毫不关心,一脸问号???

    当一个人的热情迎接它的是一盆冷水时,那种心情应该很不是滋味吧!就像在感情里,你说“我喜欢你”她说“我喜欢他”。

    有时候我们总是这样“一厢情愿”的执着着,可大部分的喜欢不过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你没办法强求一个人喜欢你喜欢的,就像你没办法强求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喜欢上你。

    得不到回应,比争吵更伤人

    NO.2

    有多少喜欢最后没能说出口,有多少喜欢最后变成了恨,又有多少喜欢消逝在时间的风尘里。

    记得我是两年前在一次公司聚会上认识的林夏,从那时候开始,我才知道公司有这样一个人,而当时的林夏已经来公司快一年了。

    吃饭的时候我好奇的打量着这副陌生的面孔,还算精致的五官,化了淡妆,少言寡语,低着头盯着自己的碗,偶尔抬头冲大家微笑,一副典型的小女生做派。

    从那次聚餐以后,隔了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见过她,直到有一次为了赶稿子加班到凌晨,临走的时候,发现她也在加班,就顺便聊了几句。

    林夏说她加班也是赶稿子,不过是给领导写演讲稿,改了好几遍领导都不满意,就拖到了凌晨,她说话细声细语的,但稍稍带着些哭腔,眼睛也红红的,我以为是被领导骂了,就随口说了句:“给别人打工都这样~早点回去吧!”

    后来有一次不下心撞见她在楼梯间哭着讲电话我才知道,那天晚上哭红了眼的她,是因为落入了爱情的陷阱里。

    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懂,为什么后来林夏会主动跟我说起她的故事,我也问过她,她只是笑着不说话。

    或许有些事情根本不必问为什么,也说不上为什么而发生,就像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莫名其妙又无法自拔。

    NO.3

    每个人都有无法忘记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无法言语的秘密,你的意料之外,未必不是她的情理之中。

    我和林夏熟悉起来是因为她搬到了我的办公室,负责写一些新闻类稿件,她是那种如果你不主动跟她说话,她就像个透明人一样,存在感几乎为零。

    记得还是一次加班赶稿,最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彼此没话说,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凝结了,我几次尝试说点什么,后来都偃旗息鼓,我不怕尴尬,只是不喜欢这种感觉。

    当我还在绞尽脑汁想开场白的时候,林夏突然问我:“骨头哥,你说喜欢一个人有错吗?”

    被她莫名其妙的一句话搞得我方寸大乱,她还是低着头,看不见是什么表情,我想想了不知道从何说起,而林夏忽然抬起头,笑着跟我说了句:“今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这样你以后写东西就有素材了”

    说实话,她这一笑挺瘆人的,皮笑肉不笑的,还是个大晚上。我放弃了敲键盘,摆了个舒服的坐姿准备听故事。

    林夏长舒了一口气,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说:“不知道你记不记得,那次加班我跟你说给领导写演讲稿,其实那天我男朋友刚跟我说分手”

    NO.4

    我喜欢你,有时候是一句表白,有时候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委屈的一句话。

    林夏的故事不是很长,甚至有一点乏味,她从上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一个男生,男生不是多优秀,但足够吸引林夏的目光。

    林夏说她有个日记本,写满了她和男生之间的发生的故事,但大部分内容,男生一无所知,就好比林夏知道每天男生6点准时起来跑步,7点准时出现在食堂,早餐基本上都是一碗白粥外加一个水煮蛋。

    学习成绩中等,话不多,喜欢吃校门口那家麻辣烫,喜欢看火影忍者,喜欢打篮球,但好像更喜欢睡觉。

    两个人第一次说话,是因为男生不下心撞翻了林夏的早餐,说了句对不起,又给林夏买了一份,整个过程,林夏除了那一声尖叫之后,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后来她才意识到当时,当时的自己一直在琢磨要不要表白,说一句:“我喜欢你”而这句“我喜欢你”直到大四毕业,林夏才说出口。

    上了大学之后,当男生在校园里遇见林夏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两个人竟在同一所大学,慢慢的两个人开始熟络起来,经常一起吃饭,泡图书馆。

    林夏喜欢看男生打篮球,她就安安静静的坐在场外,很多人都觉得两个人像情侣,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不过是关系比较好。

    就这样两个人互相照顾,互相安慰,平平静静的度过了大学时光,在吃散伙饭的时候,林夏喝了一口酒站起来冲着男生说:“我喜欢你”

    NO.5

    让你拼命追赶的人,不一定是对的人,让你不顾一切去爱的人,不一定是值得的人,但谁的青春里,还没经历过一次不撞南墙不回头呢?

    虽然从那天起,两个人算是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了,但随之而来的是异地恋,让林夏苦恼的是,这不是她想要的爱情的样子,却又有割舍不掉的感情。

    但还没等林夏坚持不住,男生先说了分手,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林夏也同意了,而那次我撞见林夏哭着打电话,是她正在哀求男生再喜欢她一次。

    显然男生要比林夏冷静,没同意林夏的请求,随后给林夏发了条信息,删掉了彼此的联系方式,这条消息的内容是这样的:

    林夏:

    其实在高中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喜欢我,我以为到了大学彼此各奔东西就会慢慢淡忘,没成想,我们又遇见了。

    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们一直是朋友就好了,但又觉得对你不公平,那天你跟我说喜欢我的时候,我觉得你特别可怜,因为我从来都没想过和你在一起。

    从我答应你的表白那天起,我就知道,终究会有那么一天,你对我所有的喜欢,都会变成恨之入骨,但还是要说一句对不起,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的喜欢。

    我没办法评论两个人孰是孰非,感情的事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像林夏一样,直到分手,她都没有告诉男生,是自己偷偷改了志愿,才能和他有再一次的相遇。

    爱情里遇见对的人皆大欢喜,遇见错的人也不一定是十恶不赦,他或她一定教给过你一些受用一生的道理。

    NO.6

    有些感情,遇见了就别放手,而有些感情,错过了也别回头。

    那天晚上林夏跟我说了很多他们之间的故事,以至于我的稿子一直没赶出来,她给我讲这些故事的时候很平静,可我还是能感受到她依旧心痛不已。

    期间我只问了林夏一个问题:“你还喜欢他吗?”

    林夏抬了抬头看着我很认真的说:“喜欢”。

    从那天以后,林夏再也没跟我说过她和男生之间的事情,直达后来她提离职,说准备去北京了,我心里一阵惆怅,因为那个男生就在北京。

    都说青春里没遇见那个让你变成傻子的人,是不完整的青春,可谁又甘心只做傻子呢?爱情这东西,执着起来要人命的。

    或许我们都没有权利评价一个人的感情,但至少我们应该明白,想要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必定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而有些东西,即使你拼尽全力倾尽所有,依旧不会如愿以偿。

    我们总是期待自己能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都会付出一万倍的努力,我们怕的不是最后的结果,而告诉你一开始就错了。

    每个人都有喜欢一个人的权利,但别让权利变成困住你的枷锁。

    一个人的心就那么大,有人进来,便要有人出去,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别让自己的心变得沉重,变得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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