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的时候,扎了一个齐肩的马尾,圆润的额头下面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那双眼睛装着黑夜和星辰,装着行道树和鞋子上的灰尘。这是我。
两个脸蛋常常红得像个苹果,长到十一二岁,已经极其爱美,只是可惜这与妈妈的美学观念是相饽的。那个时候我认为,长大,就是有一天能够自己决定留什么样的发型,穿什么样的衣服。这样的长大太具体了,似乎也太容易了。只是读书期间,我感到我从未长大过。
上初一的时候,朋友喜欢的那个男孩有一次突然说了一句无厘头的话:“肖可盈,我觉得你经常都穿得好土啊。”当时我有点惊愕,因为我们并没有进行对话,他是突然脱口而出的。但是我的心里没有责怪他,因为他就是一个实诚、随性和潇洒自在的人。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粉红针织背心,我想他说的是对的。如果他不说这句话,也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之前在初中时代。
后来我再也没有穿过那件背心。因为我的颜值撑不住它。
再再后来,上大学以后,回家的时候,妈妈恨不得把我打扮成一个初中生。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如果当年我这样穿着去学校,该有多好看啊。
只是我看着那柔软和色彩,感到一阵疲惫。
最后我选了一件深蓝色的呢子大衣。我承认,在爱美这件事上,我一直是压抑而心怀责怪的。
后来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时,露叔叔找我爸爸。
我抬眼看他:我只觉得他太矮了。
他太矮了。
有一次我和莉幺幺一起在太太家玩。我一个人坐在门口,忽然发现:木门上有整整齐齐的涂改液写成的字迹,写着,孟露是个好学生。孟露当然是个好学生,我心里想。那字迹看起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可能是他小时候的杰作,后来再也洗刷不掉了。
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就是个大孩子了,比莉幺幺还大。他总是很会开玩笑,但是如果那对象是我的话,我一定会羞涩得说不上话,吞吞吐吐。他的性格也很温和,懂得照顾人。在我印象里,我是小一辈,所以每次总是受到他们的照顾。而露叔叔和莉幺幺,就是平辈了,他们之间,甚至可以相互诋毁。但是即便如此,我和莉幺幺仍是朋友。
他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很高。
有一次在太太家的道场上,我们一群人打羽毛球。天都黑了,他几乎不怎么被换下去过。我觉得大概东方不败就是这样的。那一天我很卖力,背后被汗沁得湿透了,额头上也是,却顾不得去擦。不然转眼间就过来了一个飞球,直到爸爸在小路上大声喊我回家。那个时候我想:“他们太高了,打出的羽毛球更高,那个球在傍晚中过来时已经高高的飞过了我的头顶,以及我的扬起的羽毛球拍。有时即便我能垂直的竖起我的球拍,也远远够不到那个球。”
如果是在树林,那个球一定总是轻而易举的被挂在树梢。
然而实际上,我是同龄的孩子中,班上的男孩女孩中个子最高的一个。我想,等我长得像他们这样高的时候,我一定能打败他!
那一天回家的时候,除了汗水浸湿我的面庞和背心,还有一种甜美的梦想和期许。
等我长大成人的时候,我读高中了。
但是那一天再也没有到来,因为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为人父。
他的身边是一个安静娇小的妻子。那个女孩我仿佛见过她,在初二的时候,家家户户过新春。那一天,大人们都不在家,露叔叔和他的朋友们在家里打麻将。下午的时候那些朋友走了,只剩下莉幺幺和我在那里。他叫来了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同学,那个女生长头发,有一点点微微的卷。性格很恬静,也很大方。上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穿的是褐色的长筒靴,边上还有细细的毛毛。她的衣服鞋子都很简单并简洁,笑起来有小小的酒窝。这让我断定她是个文静大方和简单的好姑娘,我不由得有点莫名的喜欢她。
我不会打麻将,凑齐了四个人。那个下午我一声不吭的看着他们打麻将,没有人提起过那天下午那个普通的女同学。大人们也仿佛不知道这件事,可是我隐隐的觉得,他们似乎是刚刚陷入情感漩涡中的恋人。我从未忘记过那个下午,想起来时感觉到恋爱真是一件静悄悄的、不动声色的甜蜜和美好。大概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青春的甜美吧。而他们正值青涩年华,这青春的甜美在这两个人身上溢出了香味。
那件事过去了很久很久之后,就是露叔叔突如其来的婚姻。
结婚的那天,我坐在火炉边。我听到一个多嘴的男生小声的说,这新娘子还是个孕妇呢,没看出来吧。迎接他的,是他们的惊讶。其实我也惊讶的很,但也突然明白了这婚姻的突如其来。那一刻我坐在火炉边,碳在火焰中被烧得咯吱作响,冒出海藻一样茂盛的星星火光。旁边的热水罐子歪着被熏得发黑的身子,我感觉我心里好像也有什么被烧了一下。
只是如果那时我知道的话,应该是一团青春。我的和他的没有交织的,却各自往不同地方迷茫探索的青春。它们赤裸裸的融化在烈焰中,变成一摊灰烬。然后平静的躺在那里,等待被风吹散。
于是,怀胎十月,那个小孩终于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也悄无声息的生下来了。是个女孩,长得很像他们,继承了他们外貌上的优点。
有一年暑假回家,妈妈要我去打暑假工:即便不要工资,也愿意让我去锻炼一下。然而妈妈的想法终于得到了我的轻蔑,因为这未免实在是看低我了。为了那一声肯定,我去露叔叔家打暑假工了,即便时日不多。去了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早餐店五点钟就起床了。
五点钟起床的时候我实在没有事做,于是往往五点半我才起床。那里有三个奶奶帮着收拾,然后就是我。其中一个做事尤为利落老练,一个桌上有再多的盘子碗筷,她也能一双手给稳稳当当收走。再收走前还先擦好桌上的残羹。如果说这年代还需要舞刀弄枪,我相信她是一把好手。
更何况,还有她的妹妹。两个人很默契,在那间余,我几乎插不进去,即使是装装样子也很难找到机会。我以为她会留一点善意让我也时有份事做,可是她只是笑,只是笑。我不知道大人都在想些什么,也许是她只是像往常那样做往常的事,完全没有想那么多。然而另一边,其他的大人想的就不是这回事了。他们想的是,我这个小姑娘倒好,怎么什么都不干。有好几次,舅奶奶大声的叫我别不干活,我在客人中间羞躁难当。我感到一阵郁闷,几乎是抢着要和那奶奶干活。
有一次中午客人们走了的时候,我坐在门口,神情呆滞的看着前方。忽然听到电风扇下飘来女主人的声音,她和小伙子聊天:早年在外面打工的经历。有个小姑娘在那又不干活,一天到晚玩手机,像尊菩萨,恨不得把她供着。老板就在那骂她,她听了还在那哭,哭得可怜巴巴的。这个故事她讲了五遍。
我不知道她总共讲了几遍,反正从我听到的那一次开始,有五遍。那时我心里想,也许她是讲给我听的,可是我并没有玩手机啊。我假装没有听到,继续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结果她翻来覆去的跟别人说那个故事。那个男孩便一边傻傻的在那里应声,只是恐怕那说话人的心根本不在那里。
我想,也许她是为了让我感到痛苦吧。但是我真的没有刻意偷懒,因为偷懒根本不会让我感到一丝愉悦。而我原本就是为了一丝精神上的愉悦,每天天不亮就来到这里,一直待到下午。
直到最后一天,她知道我要走了。忽然态度对我缓和起来,还开始对我主动说话,问我是不是要和幺幺他们一起去香港,然后扭身去屋里给我拿了一颗糖。我不记得那是颗什么糖,我看着那颗糖,这就是在向我示好吧我当时想。
只是那些日子几乎每天都在受气,来自各样的人。可我根本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里根本不需要多的人手了,而对于我这样一个新人来说,那个奶奶的不留余地就更像咄咄逼人。于是我跑回家跟妈妈说,我不想要工资了,我去帮一下忙算了,反正我也帮不到什么。后来没过多久,我们要出去旅游了。那一天我没有去,因为我不想远行的那一天把自己完全透支。等我起床的时候,太阳快晒屁股了。然后那个女主人突然跑到我家给我三百块钱,我不想要这钱。因为我才去了一个星期,而且根本没有做过什么事,所以拿着它我不安心。
我知道是舅奶奶让她送来的,可是这不是我应得的。我拒绝不掉她,又不善于这交际。千钧一发时,我看了一眼爸爸,我想要爸爸帮我说话,可是他似乎理解错了我的意思。他只是笑一笑,说,那你就拿着吧。我没有说话,那三百元纸钞躺在桌子上。我没有看它,也没有离开,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如果是妈妈在那里的话,她一定会帮我直接谢绝掉这三百块钱。
后来妈妈回家的时候,对我失望透了,而且他很生气。她觉得我是个说话不守信用的人,或者更加恶劣。我感觉有点受伤,后来幺幺告诉我,等我们旅游回来的时候,可以买一样礼物送给那个小女孩,就间接的还回去了。
于是在香港那家纪念品店,我们不知不觉呆了两个小时,最后我买了一个很可爱的蓝色小包,人民币是两百九十八元。
送给小女孩的时候,我如释重负。
仿佛那个暑假无法言说的委屈忽然之间被解开了。可是我也更加想不起来,那个冬天,露叔叔带回来的女同学,是不是她。
有一次在树林里的泥巴路里面走得很艰难,我听到舅奶奶的话:“一天到晚不干活,玩手机,孩子也不带,我来了就假装带一带孩子。还晚上悄悄跟露儿说找我们要钱,一干活就说腰疼。我就说了这个姑娘不行,露儿不听,可怜她。她会哭,一看事情不对就在露儿面前哭。她家里穷得椅子都没有两把,我还真的以为是哪个同学介绍的。是露儿跟同学去唱歌,就认识她了。问清楚家底了她就缠住露儿不放了。露儿这个傻孩子,不听啊,又心软。”
那一刻,我忽然很讨厌她。同时又很同情露叔叔,忽然感到,我误会他了。
他仍然是一个有温度的人。只是藏在更深的地方了。
舅奶奶很讨厌她,其实我也无法正确分析,对于我这种花瓶,舅奶奶是什么看法。
我还能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时候她来我家找我妈聊天,我还很开心的叫她。不知道是时间过了多久,还是我、我们都死了多少次,一切才沧海桑田。
我很难相信这是真的,可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无论美丽或丑陋。
我只觉得,如果说人们常说,命运弄人大概就是这了吧。幸好我们常常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们会这样彼此厌恶讨厌,我一定会焦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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