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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

作者: 兔子姑娘的信箱_ | 来源:发表于2019-03-06 22:07 被阅读0次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是茫茫人海,在拥挤的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你,是每天下课后总是装作不经意在某个地方等你,只为了能按时等到你的出现,在这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让今天能有个完美的结局。

    我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的男生最喜欢的事就是打篮球,他在篮球场上的样子浑身都散发着光,每个人的相遇会有千万种。开学的自我介绍,在同一个窗口买饭不小心碰到,匆忙的道歉与谅解,又或是在一个漫无目的的日子里,在某个街角转身的明眸一笑,让你调转了方向。而大多数人的相遇其实都是平常无奇的,我们只是匆匆走过,谁也没有记得谁。

    但记住一个人的方式,总有些特别,一个特别的天气,一个特别的地点,一个特别的时间,这些不过都是万千岁月中无比平凡的一天,但因为突然出现了一个特别的人,曾经如此平凡的一天也会变得如此特别。

    夏天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忧伤,还有幸运。

    而我的幸运就是遇见他。

    高考失败的我没有选择复读,而是选了一所很普通的大学去报了到。曾以为不能接受的结果,在痛哭了几场之后,慢慢的也没那么在意了,而带我真正走出伤痛的那一天,就是他来到我生命的那一天。

    没有阳光万里,也没有细雨绵绵,在酷热的夏天里,让人挂念的可能也只有小卖店里在冰箱里安然无恙躺着的雪糕了,谁还会记得你曾见过谁?

    当然不会,在整个盛夏我都没有注意到任何人,只顾自己过着自己平凡又平淡的日子,日复一日,这个夏天好像还没怎么热就已经悄悄溜走了,但在我以为夏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有个人突然闯进了我的生命。

    那是在一节体育课上,在练球的闲暇时间,我听到旁边一起踢球的同学说道:“我新学会了一招,”说着便把手中的足球当成篮球拍了起来“刚刚那边那个教我打球的那个男生真的好帅啊”。一听到篮球,我突然有了一些情趣,问道“谁啊,被你说的这么神”这还是我自开学以来第一次主动和一个人问起另一个人,还是一个从未某过面的男生。可能是我从小就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再加上她更夸张的修饰,就引来了我的好奇。

    那是我第一听到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好记,我不经意间居然记住了。可没想到我这一个不经意,居然把他连名带姓的记到了心里。

    我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

    而真正看到他,是在一次班会上,进行班委竞选,而在所有职位只剩最后一个的时候,他从最一排走到了讲台上,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他,也不知道他就是那天那个打篮球的那个男生,直到他开始讲话的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到他,他说了一句话把我给逗笑了,准确的来讲,是把全班同学都都笑了,他说:“我之所以没竞选前边的职位是因为我觉得我就算竞争了也选不上,”对了,最后一个职位是心理委员,“但还是想试一试,所以就上来竞选了。”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这个男生怎么会这么可爱,在这个世俗且充满谎言的时代,他竟然能说出这么纯粹的真话,真心话。而且我从他的身上看到自己没有的东西,自信和勇气。

    结果全班同学高票让他通过了,不过后来,可能是自己的问题,他没有继续当这个班委,主动离职,我发现这个男孩怎么这么果断,独断专行,我真的好羡慕他啊,看他活的好像真的很快乐,这是我万万不能及的。

    这次面也见过了,名字和外表对上了号,再一次的相遇,就是不久后的一次机房课,我们没有固定的位置,而他恰巧做到了我的对面,我一抬头便能看见他。忘了说了,我学的是云计算,隶属于信息系,所以会有特定的机房课。

    而就是那节课,我不经意间抬头,却看见了他坐在对面,一不小心我竟然看了他一节课,也是那节课,我发现原来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是我一眼看到,便忘不了的那种。随意的短发,让我不禁想到他在篮球场上,阳光洒在他的脸上的样子,一定很好看。后来,我真的就这样反反复复的看了他一节课。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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