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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触法的玩笑绝对不可任性!

王思聪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触法的玩笑绝对不可任性!

作者: 百姓堂前燕 | 来源:发表于2019-03-21 11:53 被阅读0次

近日,微博上王思聪和花千芳因学英语观点引发的网络骂战,原以为王思聪删博后即告一段落,不想,3月20日,王思聪却将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并在花千芳头像配上了“NMSL” 四个字母,继而引发花千芳不满。

王思聪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触法的玩笑绝对不可任性!

3月20日下午17时许,江苏网警专门发微博@王思聪和花千芳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肖像时,使用的文字与配图带有辱骂、贬低真人人格等字眼,或者过分夸张扭曲真人形象,对其恶意丑化、侮辱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网友们在吃王思聪头像的瓜时,江苏网警这个普法做的太及时了,王思聪头像换成花千芳,王思聪是否构成侵权问题一时引发网络热议。笔者在此也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王思聪的行为是否会对花千芳构成肖像侵权或名誉侵权。

王思聪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触法的玩笑绝对不可任性!

关于肖像权问题:很多人都知道,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是侵犯肖像权。

王思聪肯定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花千芳的头像,是否就不会构成侵犯名誉权? 当然不是。肖像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具有专属性的,也就是说,要使用他人的肖像,必须获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同时,更不能未经授权去制作他人的肖像甚至侮辱、玷污他人肖像。

如果花千芳明确提出王思聪不得使用自己的头像,王思聪依然使用,不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那就是构成肖像权的侵权。

王思聪微博头像换成花千芳:触法的玩笑绝对不可任性!

关于名誉权问题:如果王思聪在使用花千芳的头像或者图片,使用了侮辱性的修饰或编辑,那还是嫌侵犯花千芳的名誉权。

目前,王思聪把头像换成花千芳,贴了4个字母"nmsl"。当下问题的关键,就是这4个字母到底算不算侮辱性语言。

这四个字母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理解,如果解释为"你妈死了”,就肯定算是侮辱性语言。但王思聪完全可以说是“那没事了”,或者说是“你没钱了”好像也有道理,还可以卖弄一下英语解释为“never mind the scandal and liber”(永远不要理会谣言与中伤),这样的解释似乎还挺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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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转刑问题:肖像和名誉侵权一般只是民事责任,侵犯肖像权的诉求,通常除了赔偿以外,还有道歉和停止侵权,如果花千芳起诉且诉求被法院支持,王思聪除了赔钱还必须停止侵权,否则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就有可能产生更严重的责任了。

当然,王思聪也绝不会任性等到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时才换掉花千芳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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