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2日播出的一档法制节目《法观天下》里,有一群深圳某小学四年级的家长恼了!他们联名请求学校劝退一名学生,理由是这名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打同学,班里的所有学生几乎都被他打过。事后学校也给出了回应,表示他们已经成立了工作组专门处理这件事情。但让人气愤的是,面对媒体的采访,涉事小学生的爸爸却声称这只是孩子之间的沟通方式不同,才出现的一些小磕碰,因此他拒绝带孩子到医院检查。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有些细心的家长们发现孩子身上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受伤。起初他们也以为这不过是孩子之间打闹的一点小磕碰,所以也不放在心上。直至有一天,一名家长发现自己孩子的脸上、腿上都是伤,询问之后才知道是给班上同学打的。孩子告诉家长,那名同学经常会在上课的时候向他吐口水,还用保温杯打他的头,简直是令人气得七窍生烟,除此之外,一名女生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也被这名同学打过,眼睛都被打出血。学校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这一幕:那名打人的男同学一进教室就直接冲着女生的手臂打了一拳,女生想躲开,紧接着又被对着眼睛打了一拳。
据了解,这名打人的男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有打人的恶习了。他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打自己的同班同学,不管是男同学或者女同学,而且一旦有人跑去告状,回来之后他就会打得更加厉害,所以很多被欺负的学生都不敢再告诉老师。除了对学生动手以外,他还会在上课的时候给老师捣乱,比如说在老师讲课的时候,他就敢冲到讲台上把老师写在黑板上的知识点全部擦掉,老师也拿他无可奈何。甚至于对自己的妈妈他也这样,在学校运动会的时候,当着同学的面发脾气,然后直接拽着他妈妈的头发走,他的妈妈对他也没有办法。
至于为什么全班47个人,他打了45个却还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呢?据悉,这完全是因为那名没有被打的同学个子高大,所以才成功地“逃过一劫”。这所学校的校长,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目前学校也存在困惑,这名学生还处于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所以学校是有义务接纳的。基于这个原因,学校方面为了避免恶化,正在研究怎么样才能平衡个案学生和其他学生的权益。仅就这名学生的问题而言,学校只能先反映家长,然后由家长带他去医院做检查。
请设想一下,如果你的孩子在这样的班级里呆了四年并且被欺负了四年,你又该作何感想?不知道这些家长是善良或者说是驽钝,从孩子的小学一年级开始,这名男学生就不断地欺负自己的同学,却并没有人提出问题,更遑论是阻拦或者直接报警处理。可能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才使得这个孩子的气焰越发嚣狂,逐渐发展到了肆意妄为的地步。孩子没有办法、家长没有办法、老师没有办法,甚至于学校都没有办法,这简直是在拿九年义务教育培养一个目中无人的“小霸王”。
面对着一个班级47个人中有45个人被欺负的奇葩场面,这样三观严重错误的孩子成长起来对于社会有益处吗?随意打骂他人,还学会了用暴力恐吓,但面对着比自己强壮的人时却又“欺善怕恶”,完全拥有自己的判断力。这些行为都与常见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相差甚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更是完全不沾边。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家庭教育失败的真实例子。“养不教,父之过”,他的父亲没有考虑过自己儿子的问题,反倒坚定的认为这是孩子间的磕磕碰碰,不知道这样的勇气是从何而来的;此外,他的母亲面对着拖着自己头发走的儿子,居然也只是没有办法,完全没有进行过管束和教导。
学校的做法也许无可厚非,只能尽量告知他的父母带自己的孩子上医院检查。然而,这付出的代价却是一个班级的人,在失去了自己人身保障的前提下陪同一个“小皇帝”,玩一场极其危险的游戏。试问已经有眼睛打出血的事例在前,谁又能保障接下来不会发生更加离谱的事情。父母不愿管、学校管不了,难道就要拉着已经留下了严重心理阴影的其他孩子们去陪葬吗,真真是荒天下之大谬,置法律正义于何地。请不要再让讲规矩的人们吃亏了!
因此,在这里仅以个人观点对此前的一个争议性问题说几句话:“孩子被人打了,到底要不要打回去?”
第一、教导孩子在遭遇欺凌时,需要学会及时寻求家长、老师以及警察叔叔的帮助;
第二,教会孩子审时度势,一旦外来的帮助并不能及时帮助到孩子时,在谨记以欺凌行为同等程度的前提下,教会孩子勇敢地进行反击;
第三,家长切勿轻视校园霸凌给孩子带来的心理阴影,但也不要冲动地直接介入孩子之间的矛盾,而是与老师、对方家长进行妥善的沟通,沟通无效之后再积极寻求法律的援助。
最后,那些纵容孩子欺凌行为或者对此视若无睹的家长们请切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要等到一切都已后悔莫及,才来思量今日的所作所为。
下回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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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校园欺凌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45个孩子被同一个同龄人欺负,却没有一个人敢于打回去。这究竟是我们太讲规矩,还是我们只学会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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